深圳人要如何办理异地生育保险呢?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深圳异地生育保险办理指南,希望能够帮到你!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深圳生育保险异地报销
1深圳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如果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职工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深圳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所需材料
如果是本人生育的话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收原件);
3、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结);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7、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8、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9.参保单位外派证明(收原件)(注: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无法开具本市计划生育证明时需提供);
10.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如果妻子没有生育保险的话也可以用丈夫的生育保险
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
2、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验原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结);
7、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需提供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
9、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1)参保人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10、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11、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12、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注:所有复印件需复印在A4纸上。
3深圳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流程
1、申请报销的参保人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网址:http://www.szsi.gov.cn/)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中填写申请表后并打印申请表;
2、备齐申请资料到其就近的社保分局或管理站提出审核报销申请,由社保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3、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4、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后支付。
4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5办理地点
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
南山分局: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
宝安分局:深圳市宝安2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楼(区武装部旁);
盐田分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
龙岗分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光明分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坪山分局: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
龙华分局: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泗黎路300-2。
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