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假规定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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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产假规定2017具体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产假方面,意见稿中明确提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60天晚育假=158天。调整后,则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60天增加产假=15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至于婚假的时间,山东目前的婚假,如果是晚婚的话将是:3天婚假+14天晚婚假=17天。在新条例中,拟删除“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这一规定。

延伸阅读:山东省十三五规划:完善丈夫陪产假制度

我省印发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

日前,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根据规划,今年山东总人口将破亿,达到10050万人左右,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0250万人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将从2015年的114.3降低到112,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丈夫陪产假制度。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单亲家庭以及丁克家庭的比例将有所提高。

2020年潍坊城区人口200万

“十三五”期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带来的生育堆积经过短期(2年?3年)集中释放后,人口增长势能将逐步减弱,但总体生育水平有所回升,年均出生人口155万人左右,年均自然增长人数超过80万人。按照“十三五”时期山东省分年度人口发展规划目标,今年山东总人口将破亿,达到10050万人左右,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0250万人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内。全省人均预期寿命将达到79岁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5%和55%以上;济南、青岛两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均达到500万人以上,迈入特大城市行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5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均达到200万以上;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均达到100万以上。

“十三五”期间,年均增加老年人口67万人左右,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5%左右,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总量增加,空巢、失能等特征更加明显。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单亲家庭以及丁克家庭的比例将有所提高。

总和生育率面临挑战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崔树义认为,规划结合国家人口发展规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我省人口发展态势,定位科学准确,政策措施得力,所设各项指标符合我省实际,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然而,有两项目标的实现难度较大。一是要完成“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内”的目标,难度较大。山东省的这一指标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是比较高的,实行全面二孩后,政策对性别比的控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并不明显,这也就意味着打击“两非”仍任重道远,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

二是要实现“总和生育率上升到1.8左右的水平”也非易事。在符合政策的人群中,尽管山东人生育意愿“最强烈”,但从比例上看,仍不是很高;从规划数据看,2017年?2020年生育人口数量分别为177万、179万、160万、145万、132万,逐年减少的趋势明显。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前后全省东西部的生育意愿变化也很大:之前是西高东低,二孩政策后成了“东高西低”。“十三五”后两年,等前些年压抑、积累的生育意愿释放得差不多了,还有没有那么多人愿意生、想生二孩,仍有待观察。

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

崔树义认为,规划将人口工作从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转变,这是我省人口工作重点的一个重要转折;将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继续开发挖掘人口红利,突出重视人才红利的开发利用;重视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促进人口全面健康发展。

他说,让适龄夫妇想生、敢生、生得起、养得起,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是关键。人口总量问题已不必过分担心,提高人口素质是重点,家庭支持发展政策落实到位事关目标能否实现。

规划将促进人口适度有序增长,引导生育水平向合理区间回归。健全完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赡养、病残照顾、善后服务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完善税收、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丈夫陪产假制度。

崔树义表示,今后几年,我省将持续处于生育高峰期,新出生人口数量增加明显,各地要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态势,做好政策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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