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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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呢?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青岛生育保险所需报销材料:

项目1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项目2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项目3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在青岛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诊疗费用直接与医疗服务机构结算,出院时候直接结算。

2.在市外定点医院: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二、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生育保险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电话:85971830

邮编:266071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电话:83668991

邮编:266024

延伸阅读:青岛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一)生育医疗费结算

1.职工就诊时须持本人社保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以下简称“一卡一证一册”), 其中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同时持《结婚证》及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2.职工应在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刷卡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其中超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3.异地转诊备案。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但需在异地生育的,职工异地生育应由职工或委托人于生育或就医前持职工本人申请、单位书面证明、“一卡一证一册”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领取《青岛市城镇职工(转本级统筹区域外)诊疗介绍信》。生育后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生育津贴的支付

职工所在单位应于职工分娩出院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次月的1?10日,持“一卡一证一册”、《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申领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内引、流产的须持医疗机构证明(注明妊娠月份),职工本人工商银行账户,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生育津贴通过银行按月发放。

(三) 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的支付

男职工在其配偶分娩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可享受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男职工应于其配偶分娩后次月的1?10日,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药费单据复印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村委会出具的配偶无工作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男职工本人工商银行账户。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月底前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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