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产假新规定如何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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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如何休?产假待遇如何?这是很多准妈妈很关心的话题,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深圳市产假新规定2017吧!

近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之日起废止。

《条例》废止后将带来两大变化,一是深圳妈妈产假将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执行,正常可休178天,难产和多胞胎等特殊情形则在此基础上增加,深圳独有的“15天晚育假”取消;二是《条例》废止后,深圳将出台细化的管理办法,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有望获得更多优待:政府出资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入住公立养老机构、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医生服务方面获得优先安排。

深圳《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方便了深圳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条例》废止后,深圳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细化操作性规定,并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加紧推进出台《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届时,会细化规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奖励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以及委托街道办实施行政处罚等内容。

其中,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政府拟出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安排其入住公立养老机构、申请保障性住房、获得家庭医生服务。

《条例》废止后,“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15天晚育假”的规定也不再执行。深圳妈妈休产假将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增加80天奖励假,故《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将不再对产假作规定。

如果3月21日前已经在休产假当中的,可按生育当时的产假规定继续执行。

延伸阅读:深圳妈妈或有158天产假 比省规定多30天

“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正在深圳市法制办网站上征集意见,其中增加产假的规定备受关注。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深圳的产假计划不减反增:不仅高于广东省的规定,而且比原来增加了15天,达到158天。

条例初衷虽好,但不少职场妈妈的担心也随之而来:本来女性就可能遇到就业歧视,产假增加后,歧视会不会加重、产假期间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晚育女方多产假30天

为积极适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结合深圳实际,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组织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形成《条例》修订稿送至法制办审查。修订稿中“奖励与保障”一章中提出,“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 ”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相一致,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根据新规定,广东省减少了15天晚育假、3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了30天奖励假,总数减少20天,一孩和二孩的产假均调整为128天。所以,深圳拟在国家、广东省有关的规定基础上给女方增加产假30天,那深圳的妈妈均能享受158天产假。

记者了解到,深圳产假长于广东省的规定,并非首次。《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旧版本中就规定,除按照广东省的规定外,增加产假15天。而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各省规定的产假长度也不同,具有一定的弹性。在已施行新计生条例的29个省份中,在法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本省份基础产假最少的有30天,如北京、天津、上海等,均为128天;延长时间最多的达3个月,如河南、海南。此外,黑龙江、甘肃规定了产假天数为180天。陕西除增加60天外还提出,参加孕前检查的可再增加10天产假,即最多可达168天。

准妈妈盼条例快落地

此次修订稿征集意见时间截至8月15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深圳法制办官网及电子邮箱wangl@fzb.sz.gov.cn等方式反映意见。据了解,在通过法制办公布前,今年2月,深圳市卫计委就曾针对修订稿征集意见。如今,将近半年过去了,条例还没有真正落地实施,这让不少准妈妈很着急。

在深圳市卫计委的官方微博“健康深圳”上,就有不少网友呼吁新条例快落地。网友“leeching501”问道,“《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到底进度如何了,很多深圳的产妇即将临产,很多要提前请假的。”已经休产假的妈妈们同样焦虑,“增加的30天产假什么时候落实呀?眼看原来的128天马上要到期了,就等着政策出台能再申请多休30天呢。要是等不到的话,上班后就不能再追溯申请了呀!拜托效率高点吧,给我们这些新手妈妈一点福利!”网友“harrypotterlisa”说。

不少新手妈妈都关心,新规定出台后,30天产假能不能补放,“今年1月1日、新的计生政策实施后生宝宝的人,还没等到深圳本地的政策落地,在中间这个政策空白期休了产假。那等规定落地后,少休的30天假能不能补放?”

更多保障措施需跟上

增加产假收获了不少叫好声,但也有不少人表示,“宁愿产假不要增加”。产假福利不减反增,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职场女性兼顾生育与工作的压力,让生儿育女更从容,为何还有人反对?记者采访发现,不少人是担心就业歧视和产假期间的权益无从保障。

80后白领小微大学毕业四年,对就业歧视深有感触。“四年前我大学毕业,面试时就被问到有没有男朋友,有的话必须承诺两年内不生孩子。”小微说,因为女性要休产假,不少用人单位都觉得这会影响工作,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这种歧视更加重了。“再加上产假延长,女性在职场的竞争力会更被削弱。我准备明年要宝宝,如果新政策落地,我怕休完产假回来,职位不知道还保不保得住?”

在一家私企人力资源部任职的黄女士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不是说企业不愿意给职工休产假,但员工扎堆生二胎,本身就给企业很大压力。企业也担心遇到‘用工荒’的问题。”还有人提出,不知道生育津贴是否能跟上,“如果产假延长,生育津贴发放的天数是否会延长呢?”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政府会对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职业妇女给予一定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有专家指出,研究产假延长政策的同时,其配套保障措施也需要纳入探讨范围。“在已经延长产假的省份中,也做过类似的讨论。政策制定者需要充分考虑其‘副作用’,并进行针对性政策设计。”还有不少网友提出,延长男性陪产假政策也应该纳入讨论范围,“这不仅有利于孩子的养育,同时也是平衡就业歧视的一种迂回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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