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溪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应该如何报销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慈溪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顺产(正常阴道分娩)每人次3700元;
2、剖腹产5100元;
3、阴道助产术4350元;
4、引产术(住院)2800元;
5、人工流产术(门诊)500元;
6、人工流产术(住院)2300元。
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慈溪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连续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慈溪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女职工生育,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核准)表??生育人员待遇》,加盖单位公章;
2.未就业配偶生育,需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核准)表??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加盖单位公章;
3.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本,属未就业配偶的,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农村户籍孕产妇提供分娩补助单据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享受情况证明;
7.属未就业配偶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
慈溪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携上述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45、46、47综合窗口受理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经办人员进行待遇初审、复核;
3、大额费用按宁波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审核审批人员签批;
4、将审批后的待遇结算支付单移交市中心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将款项划拨到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享受生育待遇职工。
慈溪生育保险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延伸阅读:浙江慈溪个体工商户可参加生育保险
日前,浙江省慈溪市人社局决定,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其中参保职工 (雇工)未就业配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也就是说,只要丈夫参加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没工作的准妈妈也能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偿。
据悉,慈溪市此次调整在与 《社会保险法》实现无缝对接的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使参保者获得更多的实惠。尤其是社会普遍关心的未就业配偶问题,在此次调整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将获得一定的保障性待遇。按照规定,参保职工 (雇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则不在受惠之列。同时,他们还扩大了参保范围对象,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也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调整了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将原先连续缴费义务满6个月延长为10个月;提高了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标准,各项待遇标准提高200元-1200元不等。另外,慈溪市将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从现行的0.4%调整到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