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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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何?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延伸阅读:合肥6月底前试点生育险医疗险合并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四川内江、云南昆明等12个城市,将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

试点内容包括,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以及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五险变四险“统一”了4点

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要完善参保范围,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底数,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试点期间,可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平台可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完善统计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反映生育待遇享受人员、基金运行、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五险变四险 待遇都不减

方案提出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对此有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群扩大

一般是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左右,单位缴纳10%左右;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纳,单位缴纳1%左右。人社部2015年数据显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66亿人,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仅为1.78亿人。

生育费用报销标准可能提高

女职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医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由生育保险基金单独报销结算。生育中不少医疗费用既可以属于生育医疗费用,也可以属于一般疾病医疗费用。两险合并可以给参保人带来便利,比如报销时会更加便捷。

如果生育险也参照医疗报销的标准,那么可报销金额会增加。比如在北京市公立医院的产检费在5000元左右,但生育保险只能报销1400元。但如果按照医疗报销的标准,超过18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可以报销的产检费用将提高很多。

生育津贴是否会取消备受关注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除了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外,生育保险还承担着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支付生育津贴,也即支付参保人在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孙洁建议,生育医疗费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在职人员生育津贴按照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领取时间统一为产假时间;失业人员生育津贴由失业保险支付,领取时间可以参照失业保险的领取原则,每缴纳一年生育保险费可以领取一个月的生育津贴,最长不超过法定产假时间。

费率或微降,企业成本将降低

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当时,有业内机构初步测算称可为全国企业每年减轻负担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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