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1、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为1400元,
2、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
3、妊娠1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
4、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
5、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
6、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550元。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3、职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
5、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6、产检、生育、住院时未实时结算的收费单据原件;
7、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男方在北京有社保时需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