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生育后申领待遇所需材料:
--单位介绍信;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还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费收据原件及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原件;
--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有生育并发症者,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及出院记录。
2.女职工引、流产后申领待遇所需材料:
--单位介绍信;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未生育者需持《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领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原件;
--医疗费收据原件;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须医院病案室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3.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后申领待遇所需材料:
--单位介绍信;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手术费收据原件;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病历复印件。
4.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待遇所需材料:
--单位介绍信;
--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未生育者需持《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费收据原件;
--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待遇审核报销地点:
1、在市中区参保缴费单位请到市中区政务中心办理待遇审核领取手续。地点:英雄山路8号
2、在济南市缴费及其他各区缴费的单位(市中区除外)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济南市政务中心2楼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审核报销手续。地点:济南市站前街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