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是多少,所需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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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生育保险是给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的时候,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者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必须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第一是生育津贴,第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山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山西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山西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学教育学小编为你详细解释。

生育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报销标准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职工产假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险申请报销材料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产金额在3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8.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9.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10.《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1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三楼工伤生育科办理。

生育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山西生育保险最新政策:2018山西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一览!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规定如下:

一、将第九条修改为: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连续缴费满3个月不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将第十条修改为: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生育津贴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津贴15天。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15天;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30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42天;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生育津贴98天。

三、将第十一条修改为: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计发。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四、将第十五条修改为: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就医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的;

(三)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五)因犯罪、酗酒、吸毒、自残、他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等造成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六)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等)发生的费用;

(八)按照国家或者本省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本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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