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威海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威海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威海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威海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产假是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及《劳动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女性员工有权休产假,并且,是带薪休假。根据规定,产假为98天,在怀孕4个月以内终止妊娠有产假15天,4~7个月有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跟正常生产一样有产假98天。
此外,产假并不是生产后才开始休,在怀孕7个月后只要有医院的建议休养证明,可以提前休保胎假。哪怕是怀孕过程中身体不适,也可以申请休假,单位不得拒绝怀孕员工的合法合理休假申请。
在员工的休假权利得到保障后,大家就比较关心既然说产假是带薪休假,那么工资是如何发放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法律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1、产前假
在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时,经由医生建议、员工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可以提前休产前假2个半月,在这期间休假的员工可以以自己工资的80%按月领取产前假工资。
2、保胎假
在法律上没有专门的保胎假的说法,但是怀孕的员工如果出现流产迹象,或者工作性质和环境不利于胎儿生长的,经医院开具证明后单位应该允许休假,按照疾病待遇来处理。也就是说,在怀孕7个月之前为了保胎休假的,工资按照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来执行。
具体的发放金额或比例与员工的工龄有关。对于有的员工来说,安胎假就没有工资了,但是在单位的岗位还是可以保留的。
3、产假
法律规定,产假从预产期前15日开始就可以休,在法定产假天数上,晚生晚育或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此外,自愿或非自愿终止妊娠的员工享受的假期也叫产假,就理应在休假期间得到和产假一样的工资。
在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不由单位发放,而是享受社保中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员工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除了休产假外,还需满足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而产假期间津贴的发放标准为:员工生产(或流产)当月的社会人均社保缴费基数/30(天)产假休假天数。
产假工资是大家应得的,员工参加社保、缴纳生育保险,在需要的时候就理应享受既定的待遇。任何单位、组织都不得克扣员工的产假工资,不得以休假为理由不按照法律规定发放工资。员工要了解自己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会切实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