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产假多少天,莱芜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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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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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本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产后婴儿死亡的产假为60天。属计划内生育二胎的,产假不享受晚育待遇。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莱芜生育津贴怎么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莱芜生育津贴

莱芜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①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②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③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用人单位已按月支付员工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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