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重庆失业保险金新政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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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从今年1月开始,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1050元/月。

据了解,该项政策将惠及全市约4.5万名失业人员。主要有三类人群将从中受益,分别是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农民工和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人员。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标有3个特点:一是两档合并为一档,原重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区域划分为805元/月和875元/月两个档次,此次调标将两档合并为一档,统一为1050元/月;二是标准最高涨三成,与原标准比较,此次调整比原来增长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三是经办机构主动补发减轻失业人员办理负担,对今年1月份已按照原标准发放待遇的,采取经办机构主动补发的方式确保差额部分足额支付到相关银行账户中,减少失业人员申请补发手续负担。“目前,各项待遇调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月份或将全面兑现。”该负责人说。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从今年1月开始,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1050元/月。

据了解,该项政策将惠及全市约4.5万名失业人员。主要有三类人群将从中受益,分别是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农民工和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人员。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标有3个特点:一是两档合并为一档,原重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区域划分为805元/月和875元/月两个档次,此次调标将两档合并为一档,统一为1050元/月;二是标准最高涨三成,与原标准比较,此次调整比原来增长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三是经办机构主动补发减轻失业人员办理负担,对今年1月份已按照原标准发放待遇的,采取经办机构主动补发的方式确保差额部分足额支付到相关银行账户中,减少失业人员申请补发手续负担。目前,各项待遇调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月份或将全面兑现。

拓展阅读: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两类地区:

一类地区: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县、荣昌县、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等25个区县。

二类地区:

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类地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875元/月,二类地区调整为805元/月。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资金渠道

发放失业保险金所需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不足部分按规定申请市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相关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各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优化经办业务流程,提高受理和发放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要加大对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力度,及时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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