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2022年江门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领取条件和标准规定是什么?如下为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江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欢迎阅读!
一、江门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府函〔2021〕186号)规定,从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 元/月。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90%。因此,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金:1720元x90%=1548元/月,比原来多领153元。
二、江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标准规定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金。
领取标准
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如本人再次就业后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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