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国企改革热点重点何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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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企改革重点何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痛点”如何破解?哪些领域央企将加大重组力度?国企瘦身健体会不会带来“下岗潮”?

2017年两会国企改革热点解读

3月9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和副主任张喜武等负责人介绍了今年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并对相关热点话题作了回应。

国企改革要有新突破

2017年,国企改革呈现出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亮点纷呈、成效显现的可喜局面。

继去年中央企业实现效益恢复性增长之后,今年前两个月,央企实现营业收入3.7万亿元,同比增长15.2%;实现利润1685.9亿元,增长29.1%。

“改革绝非一蹴而就,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肖亚庆介绍说,今年国企改革要在七个方面有新突破、新举措。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在监管的系统性、有效性、针对性上下功夫。

??强化风险控制。改革就是要奔着问题去,哪儿的问题多就优先改哪儿。控制风险是我们贯彻落实稳中求进总基调的根本保证。

??深入推动央企重组。围绕凝聚力量、调整结构,在钢铁、煤炭、重型装备、火电等方面,不重组肯定是不行的。

??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还要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加快公司制改革。今年央企要完成公司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上要进一步推动。数量上要扩大,层级上要提升,更要有深度的进一步拓展。

??全面从严加强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这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肖亚庆表示,落实这些改革任务需要激发企业内生活力,这需要我们抓经验、抓典型,推而广之,也需要在实践中根据改革的推进发现问题,力争取得实效。

混改突破口要进一步扩大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肖亚庆在回应相关提问时说,今年混改突破口要进一步扩大。

“适合在三、四级企业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就在三、四级企业搞,有的企业希望层级再进一步升高,要根据实践发展和效果来看。”肖亚庆说。

他强调说,混合所有制不是“一搞就灵”,也不是所有的国企、央企都要搞混改,宜混则混、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国有企业不一定控股,也可以参股。”

他表示,既然是混合所有制,如何能在公司治理结构上体现各方的参与,既能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也要保证各参与主体能得到符合市场要求的回报,在这方面要进一步尝试、试点。

此外,他在回答有关国企上市的话题时说,央企要加强包括市值管理在内的各项措施,把上市公司做优;推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分红机制;国有上市企业要做积极的负责任的股东。

加快推进煤电、重型装备、钢铁等行业的重组整合

重组整合是国企优化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举措。2017年,5对10家央企完成了重组。

针对央企未来重组计划的提问,张喜武表示,我们不搞行政“拉郎配”,也不是搞简单的“归大堆”,更不搞新的垄断,不会出现一哄而起、大规模的“重组潮”。

他说,从近三年实践看,央企重组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从方向上看,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更好地完成了央企所承担的使命责任;从布局上看,坚决落实化解过剩产能等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从效果上看,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转型升级,提高了效率和效益。

“今后我们仍然要坚持成熟一户、重组一户的原则。”他表示,一是要聚焦重点领域搞重组,加快推进煤电、重型装备、钢铁等行业的重组整合,推动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积极探索境外资产整合,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二是要探索有效的重组方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适应行业、产业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来推进中央企业的重组。

“企业重组不容易,重组后想融合好,达到预期目的更难。”他说,重组只是第一步,还要加大重组后的融合力度。重组不仅要资本合、资源合、组织合,而且要做到理念合、战略合、管理合,在物理变化的基础上加快化学反应。

改革优先考虑职工安置

近年来,国企改革围绕主业不强、包袱过重、管理层级多等突出问题发力,国企瘦身健体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央企管理层级5级以内占比68.6%,法人单位减少2730户,通过“压减”减少管理费用和人工成本分别达到49.11亿元和76.45亿元。

据肖亚庆介绍,去年包括去产能在内央企瘦身健体过程中涉及职工约11万人,通过内退转岗、劳务外包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相关企业对这些员工做了妥善安置。

对于未来改革可能涉及到的类似问题,他重申,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把职工的安置、职工的利益放在优先位置考虑。“绝对不会出现‘下岗潮’问题。”他说。

肖亚庆表示,改革要符合企业长远发展规律,也要让更多的职工有获得感,能够保护职工的权益。

政协委员提案

傅成玉:重视国企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

国企改革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全国各地国企改革已进入重要阶段。从调研中发现国企改革中一些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不能把国资、国企监管改革与国有企业自身改革相混淆,不能用国资、国企监管改革代替国企改革。目前全国国企改革实践中存在一些既突出又比较普遍的现象。一是突出国资、国企监管改革,弱化国企自身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有的地方甚至用国资、国企监管改革替代国企改革。二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改革要求被弱化。三是视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禁区,过于谨小慎微。四是绝大多数国企对企业内部改革,特别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化改革,基本没有启动,存在着“政府在忙,企业在盼,少数人在干,多数人在看,少数企业在试,多数企业在等”的现象。

二、改革主体不清,企业改革缺少内生动力。第一,从改革实践看,各级政府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改革主体,企业则成为执行主体。然而没有企业充分参与的改革设计与方案,其执行结果是不容乐观的。第二,改革就是创新,而创新不可能是自上而下的指令,必然是自下而上的探索。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包揽企业改革方方面面,也不能简单地用诸多文件来指导国企改革。第三,由于事实上的改革主体上移,导致了“上面想改很难改、企业想改不能改不敢改”的不协调局面。

三、缺少保护企业领导者改革担当的环境,企业领导对改革顾虑较多。调研中听到比较普遍的反映是:“干得好的没认可,干得不好有考核;有了争议没保护,出了问题要追责;干得多的毛病多,不干事的最快活。”在这种外部环境下,国企内部形成了“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提意见的”这种不正常现象。

次是企业内部环境对改革者形成巨大压力。一是改革就会导致利益调整,就会产生矛盾,就会有人反对。二是一些重要改革往往不会当期见到效果,相反还会产生新的矛盾,加上社会上某些“非理性告状”现象,给企业领导者形成巨大心理压力,促使他们在改革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为此建议:一、明确改革主体,突出改革重点。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来划分国企改革的主体,落实改革责任。第一,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负有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管的责任,是国资、国企监管改革的主体。第二,国有企业是国有资产运营的责任主体,也应该成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改革的责任主体,承担国企改革的主体责任。建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把涉及国企内部改革的权力下放给企业。政府主管部门把握方向,确定原则,规定边界,负责监督。允许企业按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则和制度,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各自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把改革责任落实到企业和企业领导者。

二、创造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大环境。第一,充分肯定国有企业30多年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业绩,充分肯定国企*对国有企业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第二,制定激励和保护国企领导大胆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具体可行的容错制度。第三,建议审计、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部门制定各自领域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相关办法和措施。

三、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重点突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意义非常重大。建议:一是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范围;二是从现在的三级企业搞混合所有制试点,扩大到二级企业甚至企业集团层面。这既增添国企自身活力,又彰显中国深化改革的力度,还可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回到实体经济,降低我国金融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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