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细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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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制定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细则!

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细则【1】

一、考核对象

凡在本校受聘的教职工均应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大部分。

(一)德(15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下列情况在基础分内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政治业务学习(请假不能参加的每次扣0.1分)或校内集体活动每次扣0.5分。

2、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1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2?5分。

3、不按程序进行上访或在校内外及网络媒体等制造谣言或传播谣言的每次扣2分。

4、班上出现安全或其它重大事故责任人不积极处理的扣2?5分。

5、乱收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2分。

(二)、能(20分)

1、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学年内完成规定学时的教育任务加2分。每少一个学时扣0.2分。

2、听课满10节以上记2.0分,少一节倒扣0.2分。分配指导实习生一人加记0.5分。

3、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等,获校、街道、区、市、国家一等奖分别计0.6、1、2、4、6分,二、三等奖相应级差分别少0.2分、0.3分。取考核年限最高一级,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最低奖的分值。

4、承担教研教改实验课题的主研人员,每期有实验课题计划、总结,按校、街道、区、市、国家分别计1、2、3、4、5分。取考核年限最高一级,同等级课 1

题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的分值。

5、教育教学经验论文,交流发表获奖,校、街道、区、市、国家级一等奖分别计1、2、3、4、5分,二、三等奖相应分别减0.2、0.5分。娱乐性报刊发表不计分。以上各项均取考核年限内最高一级,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最低奖的分值。

6、教师个人获荣誉奖(含教师参加非赛课类竞赛获奖),校、街道、区、市、国家一等奖分别记1、2、3、4、5分,二、三等奖相应减少0.3、0.5分。统计考核年限最高一级,未设奖级的按一等奖计,设奖级则按对应奖级计算。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最低奖的分值。

7、集体荣誉称号:校、街道、区、市、国家一等奖分别记1、2、3、4、5分主要负责人与主要业绩教师记分比例为2.5:1.5。

(三)、勤(20分)

1、全勤的加1分。病假从累计第5天起,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3分,哺乳假每天扣0.1分(法定假期不扣分)。旷课一节扣5.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扣分不超过10分。

2、法定假期内提前回校上班的,每一天加记0.1分,最高加记1.0分。

3、病假累计6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四)、绩(45分)

1、备课笔记检查评比,获学校一等奖的每人每次加1.0分,二等奖的加每人每次0.8分(累加分值不得超过3分)。

作业(含家庭作业)不批改的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极不认真的一次扣 0.2分。

2、班内每出现一个流失生,班主任扣2.0分,科任教师扣1.0分。

3、班内转出学生或学生家长对所任语数教师进行等级评定,一个优秀加0.4分,合格不加也不扣分,不合格一个扣0.4分,考核年限内累计。

4、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或活动取得一、二、三等奖分别计:校级0.5、0.3、0.1分;街道级0.7、0.5、0.3分;区级1、0.8、0.5 2

分;市级2、1.5、1分;国家级4、3、2分。取考核年限最高一级,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同等奖的分值。

5、教学效果(35分,其中平均分占20分,及格率占15分。),考核年限内计平均数。

教管中心及以上组织的考试科目,平均分和及格率达到上一年同年级同学科全教管中心的80%视为达标。

平均分得分,本学科与上学年对应学期年级学期学科比较,达到全教管中心平均分的80%得满基数分,平均分超出在15.0分以内,每分加0.2;平均分超出在15.0?18.0分以内的,每分加0.25;平均分超出在18.0?20.0分以内的,每分加0.3分;平均分超出在20.0分及以上的每分加0.35分。平均分得分总加分部分不得超过7.5分。

及格率得分,本学科与上学年对应学期年级学期学科比较,达到全教管中心及格率的80%得满基数分,平均分超出在15.0%分以内,每个百分点加0.15;及格率超出在15.0?18.0分以内的,每个百分点加0.2;及格率超出18.0?20.0分以内的,每个百分点加0.25分;及格率超出在20.0及以上的每个百分点加0.35分。及格率为100%直接加5.0分。及格率得分总加分部分不得超过5.0分。

6、下列情况在考核总分内扣分:

党、政警告处分的扣20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1)、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德”的考核得分低于百分之六十的;

(3)、教学五认真的考核得分低于百分之六十的;

(4)、旷工二天以上的;

(5)、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况之一的;

(6)、其它规定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考核办法

考核按百分制计分,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助的办法进行。

1、指标分配

语数老师所占优秀名额为学校优秀总名额的60%,非语数老师所占优秀名额为学校优秀总名额的40%。(名额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语数老师名额中班主任和非班主任各占50%。(名额单数时向班主任老师倾斜)

2、自查自评

教职工对照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填报《考核自评表》。

3、校评

本职工作和工作效果由学校年度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全面检查,量化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的依据。

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细则【2】

一、 教师师德 ( 25 分)

(一)思想表现( 5 分)应得分( )

1 、坚持道德教育,即: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 1 分)。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1 分)。

3 、积极上进,务实求真,与时俱进,关注学校发展,团结同事,关心学生进步( 1 分)。

4 、办事有原则,服从安排,顾全大局,胸怀宽阔,谦逊让人( 1 分)。

5 、团结协助,不参与吵架、打架,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有害团结的事( 1 分)。

(二)政治与业务学习态度( 3 分)应得分( )

1 、自觉遵守学习时间,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1 分)。

2 、学习时事与业务或会议记录齐全( 1 分)。

3 、学习要求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思想觉悟适应新形势( 1 分)。

(三)职业道德( 3 分)应得分( )

1 、忠于职守。工作上善于思考,勇于创新,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1 分)

2 、关爱学生。要面向全体,为了一切学生,对差生一视同仁。教育学生不护短,不挖苦、不讽刺、不体罚、不打骂学生,以德育人,以理感人,亲密师生关系( 1 分)。

3 、为人师表,行为规范。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待人礼貌( 1 分)。

(四)学识水平( 14 分)应得分( )

1 、学历:小学教师中师 6 分,初中教师大专 6 分,高中教师本科 6 分,提高一个学历层次以上加 1 分。

2 、知识更新: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及教研活动并达到当年规定学分的得 7 分。

二、业务水平( 35 分)应得分( )

(一)及时交教学计划、总结、教学反思( 5 分)。

要求:详写教学内容分析、教学方法实施,教学进度与计划,定时作业计划,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经验总结。

(二)教案要求( 5 分):写教案有规范性,不缺细节,上下相连,与教学同步,有课后反思记录,缺一项扣 0.5 分。

(三)课堂教学要求( 5 分):教学方法得当,因材施教,教学设计符号学生实际,面向全体学生,突出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互动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并能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四)听课、评课要求( 3 分):每学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记录和意见反馈。每人每周至少听一节课并写好笔录。少一节口 0.5 分,扣完单项分为止。

(五)定量作业要求( 3 分):每学期完成定量作业(含作文)计划数,有全批全改,有批不改或作业次数不完成规定基数倒扣分(少一次扣 0.2 分,扣完单项分为止)。

(六)期考与单元测验要求( 4 分):按学校规定测试定量基数完成,并有批改、试卷分析、总结学生能力、水平(每少一次扣 0.5 分)。

(七)考勤及工作量要求( 5 分):指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即出满勤,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无故缺课一节倒扣1 分,有迟到、早退一次扣 0.2 分(扣完该项分为止),增加课时节数可加分(每增加一节课加 0.5 分加满该项分为止)。

(八)示范指导课与公开课要求( 5 分):学年内要上公开课不少 2 节记 2 分(以学科组为主),每少一节扣 1 分;全校示范或公开课 1 节记 1.5 分,曾与调教课省级以上 1 次记 3 分,市级 1 次记 2 分,校际间一次记 1 分,各项累计得分不超过 5 分。

三、业绩( 35 分)

(一)教学效果( 20 分)应得分( )

按一年两个学期所教学科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及格率达 60 ? 65% ( 6 分),及格率达 66 ? 70% ( 8 分),及格率达71 ? 75% ( 10 分),及格率达 76 ? 80% ( 15 分),及格率达 81% 以上( 20 ),(注:选一项记分,山区学校的及格率折半计算)。

(二)获奖及表彰( 15 分)应得分( )

1 、教研活动奖( 8 分)

一年内参加市级以上调教获奖 2 分;区(镇)级 1 分;校级 0.5 分。参加市级以上说课获奖 2 分;校级 1 分。自制教具在市级以上评比获奖 1 分;培养指导学生参赛获奖一项得 1 分;参加市级以上教学论文比赛获奖 1 分;自编自导文艺节目演出获奖 1 分(只编不导或只导不编 0.5 分)。本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同项奖的加倍得分(市级奖不记分)。

2 、荣誉获奖( 7 分)

本年内荣获“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专家”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课)改积极分子”“劳模”、“优秀党员”、“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等为单项奖,市级以上按单项记分(区、镇以下)两项合一项记分(获一项的记二分之一分)。

获学校级奖 3 分

获区镇级奖 4 分

获市级奖 5 分

获省级奖 6 分

获国家级奖 7 分

获奖记分以证书为准,同一奖项取最高一级的得分,累计满 7 分为止。

(三)其他( 5 分)应得分( )

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条件,得分标准并附说明。

四、说明:

(一)记分方法用钢笔在每一项得分处打“ √ “号。

(二)报送考核材料时要用备好原材料记录,以便核实得分。

(三)本年度内获奖证书要有复印附件。

(四)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方案按每人一份装订附在考核表后页。

(五)其他教辅系列和职工考核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档次。本考核方案,经教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过后实施,同时将方案送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六)本表评分由单位考评小组综合填写评价得分。

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细则【3】

教师年度考核制度

(一) 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优秀: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 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中学学校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

1. 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 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 或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 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 或工作中的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

1. 必须分别具有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

2. 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

(二) 出勤情况:

1. 出勤满勤者得10分;

2. 病假:每十天扣1分;

3. 事假:每五天扣1分;

4. 旷工:每半天扣1分;

5. 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一次扣0.5分。

说明:

1. 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

2. 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 教学工作情况:

1. 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

(1) 完成省教委闽教职改[1990]277、27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者,得12分。在完成上述规定教学时数1.5倍的基础上,每增加15节奖励1分,但奖励最多不超过5分。

(2) 学年度完成任教总课时数少于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1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量项目内不给分外,并在备课、写教案、批改作业和授课等栏目内累计最多得15分。

(3) 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5节,每缺一节扣0.5分;

(4) 凡担任毕业班属省、地(市)、县(市、区)统考科授课者,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

(5) 城镇高、初中每班定生45-50人,小学40-45人,农村中学每班定生40-45人,小学每班定生30-35人。职业中学每班定生35-45人。班级学生规模高限,每增加5人,其每节课业相应增长0.1节,但市区,县城每节增长不超过1.2,农村不超过1.4。

说明:教务处安排的代课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 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分)

(1) 能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节课的教案,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6-7分)

(2) 能备好课、能写好教案,并能按规定布置和批改作业的;(得4-5分)

(3) 其他一般情况;(得1-3分)

3. 批改作业情况(5分)

(1) 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4-5分)

(2) 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的;(得2-3分)

(3) 其他一般情况的;(得1-2分)

说明:对跨年段和跨学科任课的教师应适当给以优惠。

4. 授课情况:(15分)

(1) 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12-15分)

(2) 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6-11分)

(3) 以上评价内容做得比较差或常乱班的。(得1-5分)

5. 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

(1) 学年总评成绩在提高率、及格率、优秀率、巩固率等全面衡量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得7-8分)

(2) 以上四率全面衡量中做得一般的;(得4-6分)

(3) 以上四率全面衡量做得比较差的;(得1-3分)

6. 公开教学情况(5分)

(1) 参加市级以上组织公开教学的,获好评者;(得4-5分,差的得1分)

(2) 参加学校(含小学)组织的公开教学者,获好评者;(得1-3分,差的不给分)

7. 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

(1) 学生获国家级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得4分;

(2) 学生获省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2分;

(3) 学生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1分;

(4) 学生获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1分;

说明: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给予适当得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8. 辅导差生情况(4分)

(1) 辅导差生能用好的办法,并取得好的效果。(得3-4分)

(2) 辅导差生工作一般化的。(得1-2分)

(四) 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

1. 班主任工作(7分)

(1) 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简况。(得1分)

(2) 主题班会和辅导团队活动的次数、内容。(得1-1.5分)

(3) 家长会、家访情况(日期、人数、内容)。(得1.5分)

(4) 班级集体获奖情况.(得1-1.5分)

(5) 班级面貌变化情况.( 得1-1.5分)

2. 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

(1) 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顾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得6-7分)

(2) 兼职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强,取得一定成绩者;(得4-5分)

(3) 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说明: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1)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2)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在评分时,上述(1)(2)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

(五) 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

1. 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每学年承担指导1个以上活动小组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并有指导工作的总结;(得1-2分)

2. 组织指导的学科或项目在竞赛活动中获得县级以上边长或奖励的。(得1分)

(六) 教研(教改)工作(4分)

1. 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3-4分)

2. 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县级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2-3分)

3. 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中学(学区)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1分)

(七) 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得5分)

1. 文章在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出版者。(得5分)

2. 文章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宣读者。(4分)

3. 文章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4分)

4. 文章在市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3分)

5. 文章在县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3分)

6. 文章在县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2分)

7. 文章在中学(学区)校内交流并收入汇编者。(得1分)

说明:

(1) 最高分为5分。

(2) 教研(教改)的经验总结在上栏已经得分,本栏目内不再得分。

(3) 论文一稿过投或一稿多种文本,只要内容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复者,均以一篇论文计分。

(八)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

1. 指导教师或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的(1-2分)。指导教师以1人为主,协助指导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适当给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2. 能给教师开讲座,介绍教学教育经验,反映效果好的。(1-2分)

3. 长期性的老带新(高级教师“一带二”,一级教师“一带一”)能认真指导培养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有较大进步的。(2-3分)

说明:以上几项工作同时都做了,以3分为满分。长期性的老带新应在学年初向教务处办理手续登记备案,学年考核时被培养教师要出具受益情况证明。

(九) 进修培养(或继续教育)情况(4分)

1. 参加高等院校本专业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得4分;成绩不及格者;(得1分)

2. 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在职进修提高,并有自学笔记或撰写心得体会的。(得1-4分)

说明: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十) 奖惩情况(4分)

1. 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

2. 本年度内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

3. 本年度内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

4. 本年度内获中学(学区)各种表彰者,得1分。

说 明:同一年度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总说明:在思想政治表现考证为合格的前提下,各级教师、职务评上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分数由各地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优秀内自行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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