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西省人口数据,江西省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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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省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增长,人口性别结构不断优化,人口素质持续提高,同时,人口老龄化继续加深、人口红利面临拐点等情况需要各方密切关注。

一、全省人口发展基本情况

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565.63万人,比增加23.47万人,增长了5.2‰,其中男性人口2343.7万人,女性人口2221.93万人,人口总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随着人口相关政策持续完善,人口发展变化态势正在逐步加快,呈现出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跨省外出人口呈现回流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江西一直是人口流出大省,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跨省流出人口为368万人,仅次于四川、安徽和湖南,居全国第四位,之后每年都呈递增趋势,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达到了579万人,比“五普”时增加了211万人。近年来,由于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等江西外出人口主要流入地的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劳动密集型产业梯次向内地转移,同时,鼓励回乡创业的许多政策相继落地,外出人口返乡者日渐增多。据调查推算,2015年全省跨省外出人口584.58万人,比减少了3.19万人。这说明江西的创业和就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人们出省打工的愿望减弱。

(二)出生人口下降趋势得到初步扭转。多年以来,由于执行只生育一胎的计划生育政策,全省出生人口逐年下降。据统计,全省人口出生率由2000年的15.55‰,下降到的13.24‰,十四年间,下降了2.31个千分点,平均每年下降0.17个千分点,而至2015年,仅比上年下降0.04个千分点,比上述14年的平均数少了0.14个千分点,由此可见,全省出生率快速下降的趋势得到初步扭转。从出生人数看,2013年全省出生人数59.53万人,是2006年以来出生人口最少的一年,在政策效应的刺激下,开始出生人数逐年增加,2015年出生人口增加到60.11万人,增幅虽小,但改变了出生人口下降的趋势。因此,考虑到2015年是江西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之年,政策效应尚未完全体现,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后,人口出生率、出生人数将有较大的变动。

(三)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从全国范围来看,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加深是一个大的趋势,江西也不例外,但与全国相比,情况稍好一点。2015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13.88%、9.44%,比分别提高0.43、0.32个百分点,全省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全国2015年60岁及以上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16.1%和10.5%,与之相比,江西情况稍好。江西自200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加深,速度不断加快,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提高值,由2006年的0.05个百分点增加到2013年的0.43个百分点,但近两年,增速略有放缓。2015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增速比回落0.0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增速比回落0.02个百分点。

(四)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持续增长。2015年末,全省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达到3206.44万人,比增加7.85万人,比上年多增加1.9万人,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继续增长,表明全省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但受2006年以来出生人口不断减少和老年人口持续增加的影响,全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自2013年起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2015年下降幅度继续扩大。据调查,2015年末,全省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为70.23%,比下降了0.19个百分点,比上年多下降了0.01个百分点。

(五)低年龄段人口下降幅度趋缓。2015年末,全省0-14岁、15-64岁、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20.33%、70.23%、9.44%。其中0-14岁人口比重比上年下降0.1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少下降0.03个百分点,从2012-2015年看,0-14岁人口比重分别比上年下降了0.48、0.41、0.16、0.13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明显趋缓。全省低年龄段人口比重下降幅度趋缓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口政策的调整,出生人口下降趋势得到扭转,在之后出现了上升的趋势,预计在全面二孩政策效应不断体现之后,在未来的3-5年比重有望得到提高,这将有利于逐步缓解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幅度加快的趋势,逐步改善全省的人口年龄结构。

(六)人口城镇化率继续提高。2015年,省委省政府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区域中心城市和中小城镇转移,全省人口城镇化率持续提高。2015年末,全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1.62%,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增速比高0.05个百分点。2015年全省城乡人口结构中,城镇人口2356.78万人,乡村人口2208.85万人,城镇人口比增加75.71万人,比多增加了4.61万人;乡村人口减少52.24万人,比上年多减少了1.16万人,农村地区人口向城镇地区转移规模进一步扩大。

(七)人口性别结构日臻优化。江西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尽合理现象由来已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持续偏高,2000年“五普”时,0至3岁的婴幼儿性别比达到了133.27,远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历届省委、省政府对此均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予以遏制,近几年成效显著。至2015年,全省总人口性别比为105.4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19(皆以女性为100),分别比下降了0.28、0.89,总人口性别比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均呈现下降趋势,全省男女性别结构更趋协调。2015年,全省出生人口60.11万人,其中男性32.05万人,女性28.06万人。受人口政策调整的影响,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进一步淡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幅度逐年加快,2013-2015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比上年下降了0.81、0.84、0.89,江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八)人口文化程度不断提高。2015年,全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6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6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呈上升趋势。具体来看,全省6岁及以上人口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小学、初中文化程度人口比重分别为3.39%、29.89%、42.07%,比分别下降了0.05、0.4、0.21个百分点,不识字或识字很少人群主要是中老年人口。由于家庭对子女教育的重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普及等原因,导致小学及初中文化程度人口比重持续下降;而高中(含职业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重则持续上升,分别达到了15.77%、8.88%,与相比,分别提高0.41、0.25个百分点。其中,全省大专及以上高学历人口比重加快提高。2013-2015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等高学历人口占全省6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2、0.22、0.25个百分点;从绝对值看,2015年末,全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371.82万人,比上年增加11.74万人。全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及所占比重呈现加速提高的趋势。

二、人口发展中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省人口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人口发展过程中仍有诸多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老龄人口庞大,老年抚养比快速上升。近两年,虽然全省人口老龄化增速略有减缓,但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提高值仍超过了0.3个百分点,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更重要的是,江西自200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导致全省老年人口持续增加。2010年,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突破500万,突破600万,2015年达到633.71万人,比增加22.79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2005年突破300万,突破400万,2015年达到431万人,比增加16.76万人,全省平均约7个人中就有一个60岁或以上人口,约11个人中就有一个65岁或以上人口。老年人口的持续增加导致全省老年抚养比(65岁及以上人口与15-64岁人口之比)持续提高。2005年,全省老年抚养比超过10%达到10.7%,2011年达到11.22%,2015年则达到13.44%,老年抚养比加速上升。全省进入老龄化已经十年,老龄化问题也日益突出,对政府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稳定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需要科学应对,统筹安排。

(二)人口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地区差异明显。就《*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了城镇化的健康程度。在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的同时,江西城镇化发展质量却有待提高,直接体现就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异巨大。江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由2000年的5.09个百分点扩大到的24.23个百分点;从人口规模来看,末,全省城镇常住人口为2281.07万人,而非农户籍人口仅为1279.78万人,意味着有超过1000万居住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没有实现户口转换,无法在城镇平等享受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另外,各设区市之间人口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十分明显。2015年,人口城镇化率最高的是南昌市,达到71.56%,比全省高19.94个百分点,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设区市还有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其余设区市均低于全省水平,最低的是宜春市44.82%,比全省水平低了6.8个百分点,比最高的南昌市低了26.74个百分点。

(三)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人口红利面临拐点。国际上通常认为,总抚养比在50%以内,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越大,人口红利越明显。2015年,江西的总抚养比(0-14岁和65岁及以上人口与15-64岁人口之比)为42.39%,仍在50%以内,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也仍超过70%,仍处于人口红利期。但全省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自2013年首次出现下降以来,近两年,下降幅度进一步扩大,到2015年,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70.23%,如果仍延续前两年的下降趋势和幅度,2017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将低于70%,而老年抚养比的快速上升又将带动总抚养比上升,这将导致江西人口红利面临消失的困境,将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偏高,综合治理难度加大。2007-2015年,江西出生人口性别比从126.53下降到114.19,实现了九连降,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国际通用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范围值103-107之间相比,仍然高出不少。部分地区“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观念仍根深蒂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或保障水平较低,“养儿防老”仍是主流观念,导致虽然实施了全面二孩政策,但第一孩次生了女孩的,第二孩次仍会进行性别选择生育;加上现在B超和人流技术的进步和普遍化,客观上为性别选择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也客观上导致计生行政监管手段的弱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难度加大。

三、对人口发展的几点建议

在目前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时期,要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需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扎实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控制人口适度增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江西要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行动,抓紧推进,尽早制定“江西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做好生育政策的调整衔接。在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前提下,完善配套措施,重点做好“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配套、人口监测和风险防控”等配套工作。确保这项利于优化人口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顺利实施。

江西人口发展由于人口基数大和人口增长的惯性作用,未来十几年内,全省人口总量仍呈逐年增长态势,人口数量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仍然很大。为此在人口问题上,要立足于人口多、底子薄,资源不足的省情,继续加强人口控制管理,坚持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转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切实把这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同时,根据人口的变动情况、发展趋势和全省的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条件,深入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认真编制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和长期的人口发展目标。通过抓好人口发展目标的落实,对人口增长进行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发展战略之间的有效衔接,从而保证适度的人口规模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加强综合治理,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要着眼于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把关键点放在促进性别平等上。第一,各级政府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当作目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来抓,明确有关部门职责,保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居高不下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第二,结合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及新情况、新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出台一些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妇女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通过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大力提高女性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第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契机,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和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法律法规,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第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新型城镇化是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全省城镇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要求,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定居。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转移人口在就业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促进转移人口真正融入城镇。同时,要注重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和城乡空间布局,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利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城镇住房制度,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

(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事关亿万百姓福祉,面对目前老龄化逐渐加快的态势,要按照近期对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既解决当前突出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又着眼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挑战,扎实做好各项老龄化工作。一是把人口老龄化作为一个重要省情认真对待,加强对老龄社会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应对老龄化程度加深的各项准备。二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四是积极发展老龄产业。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把老龄产业作为老龄社会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点,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加快开发适合不同老年人的产品和服务,逐步建立老龄产业发展机制,促进老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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