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31.08万人,同比增长0.88%。全市出生人口2.92万人,死亡人口1.25万人,出生率12.70‰,死亡率5.44‰,自然增长率为7.26‰。全市城镇人口为159.2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8.9%;乡村人口为71.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1.1%。
表1 2015年年末常住人口数及构成 | ||
指 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西宁市总人口 | 231.08 | 100.0 |
其中:城镇 | 159.26 | 68.9 |
乡村 | 71.82 | 31.1 |
其中:男性 | 116.86 | 50.6 |
女性 | 114.22 | 49.4 |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 | 39.35 | 17.0 |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 157.36 | 68.1 |
60周岁及以上 | 34.37 | 14.9 |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 23.91 | 10.3 |
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59.7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5.9%,其中,回族人口37.47万人,占16.2%;藏族人口为12.67万人,占5.5%;土族5.94万人,占2.6%。
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131.62亿元,增长10.9%。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7.46亿元,增长5.3%,对GDP贡献率为1.4%,拉动GDP增长0.1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543.47亿元,增长12.6%,对GDP贡献率为64.1%,拉动GDP增长6.99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12.7%,对GDP贡献率为55.8%,拉动GDP增长6.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550.69亿元,增长9.0%,对GDP贡献率为34.5%,拉动GDP增长3.76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由的3.5:49.8:46.7调整为3.3:48.0:48.7,第三产业比重较去年提高2.0个百分点。
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92万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折合美元为7897美元(全年人民币平均汇率为1美元兑6.2284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