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燃气收费标准遵义燃气阶梯气价标准

思而思学网

经遵义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调价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双双降价。

居民用气价格下调

2019年12月24日,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就降低中心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配气和销售价格召开了降价听证会。

下调金额

市政府根据听证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综合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将市级定价区域居民生活用气配气价格和非民用气价格下调为0.84元/立方米,并同步降低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

其中:第一、二、三档阶梯价格分别下调为2.53元/立方米、2.99元/立方米、3.80元/立方米。全年降幅达25.59%。

另外,根据现行阶梯气量执行情况,调增了“独立采暖用气”气量。其中:第一档用气量上调为29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气量上调为2900至3900(含)立方米之间,第三档气量上调为3900立方米以上。与此同时,还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每年每户设置的免费气量进行上调,由原来的60立方米/户年调增为72立方米/户年。

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

此次调价工作还降低了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价格。

非居民用气

除居民生活用气以外的其它用气,包括商业用气、工业用气。如学校、福利院、厂矿、酒店、餐饮业等等。

调价文件表明,从2020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下调为3.14元/立方米,待冬供期结束后(4月1日),再根据气源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实时联动调整。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要求,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对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所对应气量的抄清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同时,应按规定时间和幅度执行降价政策,不得推迟执行时间和截留降价额度,不得采用虚增用气量、不合理取消或扣减既有价格折让等方式,变相提高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同时妥善做好相关工作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