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指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召开鄂州市疏导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上下游价格
联动机制听证会具体调价内容为
1、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阶梯价格方案
拟定鄂州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23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或2.60元/立方米,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有关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规定,拟将现行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气价比由1:1.1:1.4调整为1:1.2:1.5。
价格调整方案一
第一档气量480立方米及以下气价为2.58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480立方米至840立方米(含)气价为3.10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84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3.87元/立方米。由社会救助部门核准,并且正在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家庭用户,拟继续保持此前制定的由天然气公司按每户每月2立方米的气量标准免费提供。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其价格为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2.84元/立方米。
价格调整方案二
第一档气量480立方米及以下气价为2.6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480立方米至840立方米(含)气价为3.12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84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3.90元/立方米。由社会救助部门核准,并且正在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家庭用户,拟继续保持此前制定的由天然气公司按每户每月2立方米的气量标准免费提供。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其价格为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2.86元/立方米。
2、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联动方式为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时,下游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按以下计价方式作同向调整,即:价格调整额=(计算期综合门站含税价格基期综合门站含税价格)÷(1-供销差率);实施联动后的销售价格=调整前价格+价格调整额。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当上游综合门站价格波动幅度高于0.1元/立方米时,启动联动机制调价程序。当波动幅度低于0.1元/立方米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据悉,此次主要是对疏导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以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进行听证。听证会将于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8:40,在鄂州市长城花园V酒店四楼玉兰厅会议室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