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限购政策,淄博购房本地人外地人限购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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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想要买房子,并不是有钱就随随便便可以购买的,很多地区政策对购房者都有要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么2021年淄博限购政策,淄博购房本地人外地人限购新规定?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吧。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调整商品房网签备案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稳定房地产价格,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建立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为有关部门提供准确有效数据。经研究,现对商品房网签及备案作如下规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将相关证件、材料和房源信息等在售楼处进行公示。开发企业应当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并及时进行网签合同备案,严禁滞后网签。

二、同一项目同一买受人网签备案多于两套的,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向信息中心报备后方可网签。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楼盘表上载明的预售价格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价格可在预售价格10% (含10%)范围内上下波动,波动幅度超过10%的,需先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网签。

本规定自2017年4月1日实行,请区县局尽快通知辖区范围内的各房地产公司做好调整,有修改预售价格的各公司请尽快联系信息中心调整备案,以便顺利网签。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调整前政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当月提取额不得超过职工及配偶当月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额度。

拟调整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房提取额不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

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1、关于最低首付款比例

调整前政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及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尚未结清购房商业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拟调整为: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关于二套房利率

调整前政策: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拟调整为: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3、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

调整前政策: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拟调整为: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出现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时,首套房贷款者优先。有一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视其拥有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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