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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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阅读《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

俗话说,鼓不打不响,明理不辨不明。为了更好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思辨,理性思考,结合此书的出版,本网特推出“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半月一谈’”专栏,将本书中提出的18个热点问题,采取每半个月集中讨论一个话题的形式,邀请广大网友发表真知灼见,谈论真切体悟,从而在思想交锋中进一步唱响正风肃纪的主旋律。期待您的参与!

“太讲原则”是缺点吗?

有一种说法,党员干部“太讲原则”是一种缺点,认为党员干部做事要圆滑一点,大事讲原则,小事可以不讲原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得去,求得一团和气才好。比如在年终干部考评时谈话,很多同志在谈干部的缺点与不足时,说某某同志太讲原则了,不容易变通,说话太耿直了,容易得罪人,等等。

党员干部“太讲原则”是一种缺点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所谓原则,就是观察分析、处理问题时所要遵守的准则。原则是人们说话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是为人处世的根本。敢于讲原则,是共产党员保持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共产党员永不消褪的底色。

我们党历来强调党员干部要讲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其是否坚持原则。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就是看讲不讲原则。讲不讲原则是检验党性强不强的试金石。毛泽东同志在概括集体决策和部门分工时曾指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办中有决,不离原则”。邓小平同志也指出:“不讲党性,不讲原则,说话做事看‘来头’、看风向,满以为这样不会犯错误。其实随风倒本身就是一个违反共产党员党性的大错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

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笃信马克思主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想问题办事情“讲政治、有原则,守规矩、有标准”,经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同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战斗。目前有些党员干部不讲原则,充当老好人,对歪风邪气不敢“批”,对复杂矛盾和问题不敢“碰”,对不正确意见不敢“顶”,到头来,工作不能正常推进,问题解决不了,群众十分不满。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势必会损害党的执政形象,失去群众信任和拥护。一些党员之所以不坚持原则,一方面是党性修养不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思想觉悟不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等自由主义思想严重;另一方面,受社会风气影响,认为在社会上左右逢源好办事,坚持原则是死脑筋,把坚持原则和不通情理、不会变通划等号;再有就是很大程度上心藏私念,怕“太坚持原则”得罪人、怕与下属关系搞僵,影响自己升迁、怕坚持原则,得罪上级,官帽子不保。

讲原则,就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党员干部讲原则的核心和重点,不能有丝毫动摇。把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讲原则,就要做到公正无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干部向来为群众所拥护。北宋名臣包拯就是因为坚持原则、铁面无私、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才被老百姓称为“青天”。可见,坚持原则虽然会得罪少数人,但却会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当干部必须大公无私、一身正气,这样才能有坚持原则的底气。

讲原则,就不能“感情用事”。讲感情、重亲情,乃人之常情。但怎样对待感情,如何过好亲情关和友情关,对每一名干部来说都是十分严峻的现实考验。无数事实说明,领导干部要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在讲感情的同时更要讲原则,坚持不徇私情,秉公办事, 切莫因重感情而陷入误区,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讲原则,就是要坚持“变”与“不变”的辩证法。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原则和与时俱进互为前提、相互促进,体现了不变与变的辩证法。不变,就是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变,就是要与时俱进,继承发展。不变,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变,才能有所创造、有所进步。领导干部在推进工作、处理问题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上的坚定性与策略上的灵活性的统一,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不计较,原则不让步。对于无原则的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对不太注意工作方法的干部,要引导其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寓原则性于灵活性之中,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以获得别人的理解和支持。

【2】阅读《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

(一)要保持头脑清醒,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紧密结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要严明党纪政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教育乱收费以及私设小金库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五条纪律”,对其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理论建设,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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