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
无论是《准则》高标准,还是《条例》新尺子,其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总度量”,那就是党章。所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最根本的就是要尊崇党章,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采取了许多重大举措,从出台八项规定、纠治“四风”、“打虎拍蝇”,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到治本,制度笼子越织越密、越扎越牢。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深刻总结,是我们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标志着我们党在从严治党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路新要求,是从制度顶层设计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加强版”。贯彻《准则》和《条例》,首先应该全面准确把握两者的内涵要义,把握两者的辩证关系。从目的上看,这两项法规方向目标一致,都是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法规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新标杆、新尺子,旨在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解决好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方面问题,切实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从内容上看,两项法规各有侧重,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修订后的《条例》围绕党规党纪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突破的纪律要求,是行为底线。从布局上看,这两项法规分别从理想信念和严明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双轮驱动,一高一低、一正一反。如果只有《准则》没有《条例》,有关规定就会成为空话;如果只有《条例》没有《准则》,党纪处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因此,两者相得益彰,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结合,体现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形成了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学习贯彻执行两项法规,既要全面深入,又要抓住核心关键,聚焦三个重点。一要聚焦党章这个根本遵循。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准则》高标准,还是《条例》新尺子,其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总度量”,那就是党章。所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最根本的就是要尊崇党章,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二要聚焦政治纪律这个首要纪律。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新修订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规律,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位,通过抓住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三要聚焦法纪关系这个辩证关系。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把纪律和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内在要求和核心要义。修订后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机衔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就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规矩管住大多数,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要靠人。作为地方党员领导干部,直接面对基层党员和广大群众,更应该强化责任担当,把学习落实《准则》《条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一要作学习的表率。学得深才能悟得透,必须把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要当遵守的模范。《准则》和《条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必须认真对照《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对照《条例》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严格衡量自己、要求自己,自觉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坚守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标准,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底线,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三要担执行的责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担起与全党一体执行两项法规的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狠抓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篱笆,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2】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以“四个必须”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原则要求;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这“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为8700多万党员树立了道德“高线”,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准则》和《条例》一正一负,一高一低,相得益彰,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
道德是内在的规范,纪律是外在的约束。《准则》侧重进行正面倡导,《条例》侧重开列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边界和行为禁区。《准则》和《条例》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坚持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了自律与他律相补充,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克己、为政用权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一要严以律己,慎独慎微。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小处着眼,时刻对照党性修养高标准,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慎勿触碰纪律底线,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二要强化监督,建章立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修养和习惯,对那些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三要做好结合,统筹推进。将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准则》与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