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观看历史的抉择心得体会【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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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观看《历史的抉择》心得体会【篇一】

日前,由市委组织部、广汉市委组织部联合摄制的党员教育电视片《历史的抉择》荣获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四川省第十六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一等奖,并将由省委组织部选送中组部参加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

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头戏,抓好农村改革,必须从总体上把握好方向,防止农村改革走偏跑调,避免犯不可挽回的方向性错误。深化农村改革,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涉及农村的根本制度。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促进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制度保障。

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土地的公有性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定要防止一些人以搞农业的名义到农村大量租赁土地后搞非农建设、搞“非粮化”,侵犯农民利益,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对资本下乡,一定要建立起规范、管用的准入和监管制度,扎好防范风险的“篱笆”。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把好耕地保护关,不能让一些人以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要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出现闪失,我们将犯难以改正的历史性错误,对不起祖宗、对不起子孙后代。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保护和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是党正确处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基本准则。深化农村改革,必须把增进农民福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平等就业权、公平受教育权以及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绝不能忘掉农民的冷暖,绝不能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绝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

农村改革要破解的难题很多,抓好农村改革,必须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实现主要目标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村基

党员观看《历史的抉择》心得体会【篇二】

《历史的抉择》讲述的是广汉市向阳镇在全国第一个摘下“人民公社”的牌子,揭开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序幕的故事。

改革历程警示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民主政治的二重性,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政治现代化进程中防止“左”、右两种倾向。一方面,认定民主政治本质上的先进性、正义性、优越性不动摇,另一方面,要以历史的眼光,客观的态度,承认民主政治初生不久,因而还较为稚嫩,其应有功能还不健全、不到位,已经在我国走向全面现代化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一些不相适应之处,从而肯定政治现代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十六大关于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在字里行间充分体现了这种辩证的观点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这将是我国建设高度政治文明的一个新的起点。

一、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应有含义及其已初步展现的过程粗析

政治现代化,绝不是中国一国独有的历史课题。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道路和内容,由国情决定,应具有鲜明的*。基本的一点是:中国政治现代化不是对现有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变革(这一现代化的任务随着政权建立就已完成),而是在宪法规定的我国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的框架内,对国家权力的分工体制、运作机制和权力制约监督方式进行革新与完善,使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换言之,不是根本和基本政治结构的改变,而是其内部功能以及相应具体制度的完善。再作进一步的深究,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理顺国家权力的分工体制、运作机制还是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方式,最终都归结为一点:规范政治结构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关系。关系,即事物间或事物内部各部分间的相互关联与联系。关系顺,则各得其所,各展其能;关系不顺,则难就其位,难谋其政。因而,十六大还提出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这为建设政治文明、推进政治现代化指明了基本途径。我国完善民主政治的一系列具体制度、实现政治现代化应主要围绕理顺政治结构各个部分的关系来进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的政治结构中,人大这一结构层次之上,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全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是中国作为的政治灵魂和政治脊梁;在人大这一层次之下,是由人大产生的人民政府代表人民和组织人民来管理国家(为了讨论问题的方便,本文不涉及我国政治结构中其他组成部分)。可见,人大居于党和政府之间,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中间层次。这种客观存在着的“三层次”的政治结构具有不可改变性。然而,半个世纪以来,尽管这一基本结构未变,但其内部各层次的关系及各自功能却在发生着悄悄的演变和进化,正是这种不断深入的演进,正在把人大推向政治文明建设的焦点。

沿着建国以来政权结构功能演进的轨迹,可将其过程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在建国之初,政治制度甫具雏型,从体制到功能都很不完善,党的领导被理解作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惟一(至少是主要)的形式。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依附于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使一切权力集于党,党不仅要制定大政方针,而且还承担了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大量具体事务。党的政策(有时通过国家政策的形式出现)在规定社会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中起着主要作用。在这一阶段,虽然对人大制度的完善进行过一些探索(如五十年代中期),但很快被政治风暴所湮没。不妨将这一阶段称为我国政治结构功能演进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的总体特征是三层次界限模糊、职能不清,实际上只是一层次,即基本由第一层次行使三个层次的职能。这一阶段政治结构功能的完善,主要是就党内合理分工和提高党的管理能力而言。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政治结构功能演进开始了以促进党政分开、完善“下层次”功能为主要内容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多种经济成份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主体的逐步形成,党如何*民实现广泛的民主这一课题被郑重地提了出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尖锐地批评了由于思想僵化而将加强党的领导变成了党去包办一切、干预一切;实行一元化领导,变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现象。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邓小平同志又进一步对党组织功能杂乱的弊端进行了批评,指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指出应区分执政党和政权机构的职能,不能把党政职能混为一谈。如何转变党对政府、政府对企业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由此被摆上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突出位置,并采取了许多实际步骤。所取得的成效虽然还不十分理想,但“党的领导并不是包揽一切”的观念已被普遍接受,不能不说这是中国政治的一大进步。这一阶段的总体特征,是政治结构的“下层次”逐步从第一层次中“剥离”出来(就职能,而不是领导关系而言),逐步“归位”,其功能得到承认和不断完善。经济和社会活力的增强是这一阶段的成果的最终体现。但由于各层次之间的联动关系未被充分考虑并从整体上做出系统的改进,这一阶段的演进不可能达到全面完善政治结构功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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