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燃灯者”苏知斌事迹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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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原燃灯者”苏知斌事迹心得体会一

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委在成都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苏知斌同志生前扎根川西高原33年,将一生都奉献给了这片土地。他克服高原缺氧、气候多变、环境恶劣等困难,为川西高原法治建设、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燃尽自己的生命,被群众亲切誉为“高原燃灯者”。

要学习苏知斌同志热爱事业、恪尽职守的担当精神。“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我们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在工作中要时刻不忘肩负的神圣职责,在矛盾和问题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

要学习苏知斌同志践行宗旨、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苏知斌长期奋战在少数民族地区,始终扎根基层一线,视藏区群众如亲人,把司法为民当天职,用实际行动和拳拳之心架起了一座检民情深的“连心桥”。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就要像苏知斌同志那样,牢记党的宗旨,立足本职岗位,扎扎实实工作,努力为群众服好务。

要学习苏知斌同志清正廉洁、一心为公的道德情操。苏知斌任职的九龙县有这样一个说法:“这个检察长三刀砍不进。给他送烟吧,他不抽烟,给他送酒吧,他不喝酒,给他送钱吧,害怕反过来被他收拾,简直拿他没得办法。”他从来都是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从检33年,依法办理各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400多起,纠正案件定性不准的20余件,办理的案件准确率达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像苏知斌那样,甘当“燃灯者”。“燃灯者”越多,我们的事业就越兴旺发达,我们的社会就越温暖如春,我们的国家就越充满光明。

“高原燃灯者”苏知斌事迹心得体会二

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委26日在成都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号召全体检察人员向苏知斌同志学习。

苏知斌同志,生前系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他扎根川西高原33年,克服高原缺氧、气候多变、环境恶劣等困难,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倾心服务人民群众,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川西高原法治建设、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燃尽自己的生命,作出了卓越贡献,被群众誉为“高原燃灯者”。9月,他在办案过程中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样的情怀让苏知斌在川西高原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笔者认为,是他对法的敬畏和信仰。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苏知斌同志正是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心中的信仰,维护着法的尊严。

他是一名维护法治的“守护神”。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公民的法治意识虽逐渐提高,但对法的认识还淡薄。甘孜州九龙县,一个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地方。苏知斌用他所学之长从基层干起,从一名法警干起,在工作上兢兢业业,用法维护每一份公平与正义,用法传播人间真善美。让九龙县群众不仅学法、知法、守法,更要懂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他是一名心系群众的“燃灯者”。 9月2日,连日无休的苏知斌在听取反贪工作汇报时, 由于突发脑溢血,倒下去就再也没能醒来。为何这位“工作狂”的生命定格在50岁?医生嘱咐过“必须半年去复查一次”,苏知斌为何直至离世都没抽时间去复查?我们从回忆中找到了答案。苏知斌女儿说,爸爸工作特别忙,每天都有干不完的事儿。 苏知斌妻子说,他离开人世的前一刻,也是在工作中度过的。我们终于明白了,他心里装着群众,忙着为群众筹资修路,忙着平息草场纠纷,忙着为困难群众送米送面。

臧克家曾说过,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笔者相信,苏知斌会一直活在我们心中,因为,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

“高原燃灯者”苏知斌事迹心得体会三

没有电灯的时代,照明主要靠油灯,一个土红碗,半碗清油,一根灯芯点燃,燃烧了自己,点亮了夜晚,为人们持续不断地带来光明。

燃灯,其实它的价值还不止于带来光明,还为世人带来了一种精神,它就是“燃灯精神。”顾名思义,就是为革命事业甘于奉献的牺牲精神,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勇于担当的担当精神等等。一言蔽之,“燃灯精神”就是真正的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的奉献精神。

有一句歌词是这样写的:“你燃烧自己温暖大地,任自己变为灰烬,那一缕缕火焰翩翩起舞,那就是你最后的倾诉! ”那是对“燃灯者”最恰如其分的赞美之词。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苏知斌同志,就是一位执著的“高原燃灯者。”他扎根川西高原33载,克服高原缺氧、气候多变、环境恶劣等困难,为川西高原法治建设、民族团结和人民富裕,作出了卓越贡献,受到当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去年9月,他在办案过程中突发疾病,因公殉职,燃尽自己的生命,留下了至为珍贵的“燃灯精神”,为基层干部树立了标杆。

在苏知斌的身上,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了“燃灯精神”,让我们看到了党的好战士的无私奉献,看到了他身上自然散发出的力量,那是信念的力量、坚守的力量、大爱的力量、奉献的力量,这种党性的魅力,贯穿了他工作的始终。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苏知斌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四川省委追授他“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他是基层干部当之无愧的偶像和标兵。

当下,很多人追捧“网红”,崇拜“网红”、“小鲜肉”,审丑之风污秽了社会风气,令人捉急。究其因,就是没有特别注重在网络平台注入“燃灯精神”等正能量。要改变这种乱象,除了使用打击、征信等手段之外,就是要不遗余力传播苏知斌这样的“燃灯者”,注入“燃灯精神”这样的正能量和核心价值,以净化并引领社会风气。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当前,四川正处于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期,省委新的五年计划的起步期。前景无比光明,目标催人奋进。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在四川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更须用“燃灯精神”武装全川干部,用“打鸡血”的劲头强化落实执行力。

对标苏知斌同志,全面深入学习他的“燃灯精神”,一方面要学深悟透“燃灯精神”,改变拈轻怕重毛病,改变“等靠要”惰性思想,改变得过且过的投机心理,做一名思想纯正、党性过硬、乐于奉献、不忘初心的党的好战士;另外一方面,要把“燃灯精神”落实在工作中,做一名服从安排、爱岗敬业、业务精熟、积极进取、永争一流、务求实效的党的好战士。通过知行合一、不懈“燃灯”,为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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