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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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玉溪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2张5分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双方协商的离婚协议书,打印版(一式三份)。

4、军人需要提交军队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军人婚姻调解无效证明和军官证(士兵证)、身份证。

二、玉溪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离婚登记应当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整个程序由同一家婚姻登记机关完成。

三、玉溪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现役军人同时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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