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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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渭南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离婚协议书(该材料为申请人非首次办理结婚登记(离异)的必要材料)

2、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簿)

3、军官证(该材料为申请人有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必备材料)

4、陕西省居住证

5、结婚证(该材料为申请人非首次办理结婚登记(离异)的必要材料)

6、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

7、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该材料为申请人有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必备材料)

二、渭南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应当亲自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 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明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渭南民政局离婚申请条件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夫妻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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