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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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一段婚姻的爱情结晶,也是一段感情的升华。从一开始的甜甜蜜蜜的二人世界,到随着一个鲜嫩的小生命的降临,彼此对未来的寄望都寄托在了这个小生命身上,从此生活围绕着这个小生命打转。但是,若是不幸走到婚姻的尽头,感情破裂的那一个,孩子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双方争执的焦点,谁也不肯放手。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归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解答,欢迎大家参阅!

新《婚姻法》之抚养权归属:

第一阶段:

从小孩呱呱坠地直至两岁的阶段,是一个小生命诞生在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阶段,他们需要来自母亲的悉心呵护与照顾,而母乳更是小孩生命力量的源泉,在这个阶段,法官一般会将抚养权判予母亲。

第二阶段:

渡过了最脆弱的阶段,当初的婴儿慢慢开始了他的成长之路,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从坐在教室里学习声母韵母到在操场上跟着体育老师练习广播体操,2岁到10岁是孩子成长道路塑型定型的重要阶段,成长环境对于孩子来说至关重要。这时候,如果一方符合以下几点要求,便可以优先考虑由该方抚养: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三阶段:

十岁过后的孩子,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懵懂懂的小不点了。他们开始思考,思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思考这世界上神奇的现象,思考着父母传授做人的道理。他们不再如那时年幼分不清是非黑白,他们懂得谁对自己好,谁让自己难受。这时候抚养权归属的关键,便转移到了孩子的身上,这时候的抚养权争议就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了,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且该方有能力抚养的话,孩子抚养权便归该方。

第四阶段:

过了十八岁,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终于长大成人,有了独立生活、立足于社会的本事了。他们开始懂得如何自己生活,如何赚取生活费用,他们渐渐变得独立,融入了社会,不再如以前那般离开了父母就难以存活,相对于这时候的孩子,便不再存在抚养权争夺的问题了。

除了上述情况还存在着两个特殊情况:

第一,对于两岁以下的孩子,如果母亲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现代社会中父母双方大多都要忙于工作而难以照顾孩子的周全,这时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便挺身而出,接下照顾孩子的重担,孩子便长期与爷爷奶奶、外公这种情况下,哪一方的老人家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小孩子的,可以作为抚养权优先判决的考虑条件。

当然,争取小孩抚养权并不是如此简单绝对的事情,一个好的离婚律师,往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前期协商、证据收集,到开庭后的辩论阶段、对法条的运用以及如何运用手上的证据去向法官证明您抚养孩子的实力,都离不开一名优秀的离婚律师的协助与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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