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事业单位办理提前退休政策和待遇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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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年轻干部腾位置而鼓励老干部退下来的办法在全国多个省份以不同形式出现。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务员法对提前退休有明确的要求,各地的政策须依法制定。

当地官员称提前退休有法理依据

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初,湖南省岳阳、娄底、永州等地多县市开始推出一项用提高级别、增加待遇等方式换取50岁以上正科、副科级在职领导干部提前离岗的政策。

湖南多个县市官员了解到,这些推出“提前离岗”政策的地方,多是因县一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合并,或乡镇之间的区划调整,产生了“多余”的干部所致。执行该政策的湖南某县干部介绍,例如卫生局和计生委、还有工商质监等部门机构的合并或重组,涉及到撤销撤并的正局(科)级单位就有接近20个。

娄底市双峰县相关人士表示,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允许年满50岁、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党员干部自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或自愿提前退休。“这是依据《公务员法》有关提前退休的政策制定的。”这位人士表示。

永州市某县一位干部告诉记者,县里全面动员了各单位50岁或52岁以上的科局级干部离开领导岗位,把位置让给年轻人。自愿离岗后,除原有工资待遇外,副科级待遇升至正科级,每月可以得到2500元(正科级升副处级,每月3000元)的额外收入。

管理部门称将对提前退休进行调研

对于这些“提前离岗”的变相退休政策,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前退休在《公务员法》里有明确规定,各地的政策需要依照法律来制定。

“今年我们还要公布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未来我们也将对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调研,尤其会关注那些利用提早退休获得不当利益,增加国家养老负担的行为。”这位负责人表示。

人社部社保所原所长何平表示,在一些场合,提前退休成了寻租腐败的沃土,地方官员掌管审批提前退休的权力,借此从中牟利,助长了养老领域的搭便车行为。这是一些地方官员反对取消提前退休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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