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及民办教师工龄工资待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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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记您好!抱歉打扰。我丈夫以前是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农村的一名民办教师,兢兢业业地在教育岗位上奉献了20多年不幸病故,一直没有得到政策照顾和解决,我多年体弱多病,如今已60多岁,家庭生活困难。近期听说在解决民办、代课教师的补贴问题,我到相关部门了解却听说只是处理辞退的代课和民办教师,我丈夫是病故的不属此列。我想象我丈夫这样的民办教师,一样是辛勤工作,享受的是一样微薄的工资待遇,生病和病故后也没享受什么政策照顾,家庭遗属也没享受政策优惠照顾,如今因为他病故了不能申请领取一点补贴,象我丈夫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补贴或政策照顾呢?该如何申请、如何解决呢?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 2014-07-30 17:35

“匿名”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代课教师待遇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经认定在我区公办学校任教时间满一年以上,任教期间没有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开除或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按民办教师实际工作时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贴1000元(半年补贴500元)。2013年12月,经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共同商议,把已故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也纳入解决范围。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各县(市)区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民办)教师问题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放发辞退补偿、补助、参保等。我区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于6月30日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至7月份以来,仍有部分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民办(代课)教师强烈要求申报,解决落实辞退补偿、补助。至今为止,我区共有近50人在区教育局登记了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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