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农合报销比例范围新规,株洲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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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农合政策调整新变化将让参合农民享受更多实惠

日前,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新农合医疗政策在今年的基本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还将有新变化,这些变化将让参合农民看病享受更多实惠。

2017年,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乡镇级补偿比例从原来的40%提高为50%,单次补偿封底25元;村级补偿比例从原来的30%提高为50%,单次补偿封顶15元。

另外,从明年起,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将从200元降低为100元,宁德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也从1000元降低为800元。

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实行与住院同报销比例

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实行差别化

2017年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按就医医院的市外、市内县级、市内乡镇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按50%、75%、90%进行补偿。尿毒症透析患者在市医院透析实行每周2次免费服务,补偿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补偿比例从50%提高至75%;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在市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30%,从而引导这两种患者在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就诊,促进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也将有力减轻参合居民医药费用负担。

另外,今年起将实施市外住院的差别化补偿比例,2017年起参合人员因病在宁德市外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实行差别化。具体为:参合人员经市医院住院前转诊或经市乡合医办在住院前7日事先审批(含市外在规定时限内报备审批)和因危急重病入院后7日内在系统备案的异地就医补偿比例为50%;异地就医患者出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延时报备审批的异地就医补偿比例为40%。

新生儿也能参加新农合

明年起,新生儿也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只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有效年度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当年度新农合保障范畴,且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随其父亲(或母亲)享受有效年度新农合报销待遇。如若父母双方均未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补交个人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当年新农合保障范围,超过3个月补交的,则自补交之日起纳入当年度新农合保障范围。

此外,从明年起,参合人员在室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采用纯中药饮片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仅支付起付线后就可享受100%报销。22种病种重大疾病在高等级或转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申请单病种付费模式支付制度改革,实行定点救治机构和定额补助;先天性心脏病、右鞍旁占位、脑胶质瘤、脑血管静脉畸形、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T9椎管内占位6个病种,按程序办理转外就医和相关审批手续后,在市外就医住院可按县级补偿标准实施。

2017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于2017年8月份启动,参合居民个人缴费由2017年的90元增加至2017年的120元。目前,参合率己达到50%。

该区明确2017年参合对象,针对2017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120元的实际,对参合筹资工作可能带来的困难,加大宣传力度,印制“麒麟卫生”新农合专刊10万份,向全区农户发放,做到一户一份,重点加大对政府补助增加、提高重大疾病保障、以及新农合大病保险等新农合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农合制度和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颍州区2017年新农合补偿政策呈现“四提高一扩大一差异”的特点

日前,《颍州区2017年新农合补偿实施方案》出台。由于2017年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缴费120元,为保证参合群众补偿待遇相应提高,切实惠民利民,在2017年颍州区新农合补偿方案中呈现“四提高一扩大一差异”的特点。

“四提高”分别为:一是Ⅲ、Ⅳ类医院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在Ⅲ、Ⅳ类医院住院补偿比各提高5个百分点。即在阜阳市三院住院补偿比为80%,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二院、阜阳市中医院住院补偿比为75%。二是保底补偿比例提高。Ⅰ、Ⅱ医院保底补偿比例分别为85%、70%。Ⅲ、Ⅳ类医院实行分段保底补偿。具体分段标准及补偿比例为:2万元以下40%,2-10万元为55%,10万元以上为60%。三是封顶线提高。参合患者当年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获得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提高5万元,达到了30万元的封顶线。四是意外伤害年度封顶提高。符合意外伤害补偿按照合规费用的40%给予报补,年度封顶提高1万元,达到2万元,继续执行“三不”政策:不及时结报、不保底补偿、不享受大病保险。取消去年补偿方案中的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如摄入异物、蛇咬伤、峰蛰伤、溺水、烫灼伤)、学生校园内意外、7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按普通疾病住院补偿政策。

“一扩大”为:省外预警医院范围扩大。除执行省卫计委下发的预警医院名单外,凡是省外未和颍州区签订协议的民营医疗机构视同预警医院管理。首次住院合规费用按40%报销后再次住院不予报销,且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一差异”为:是否转诊报销有差异。起付线:颍州区医共体内上行转诊只收上级起付线;下行转诊免除下级起付线。报补比例:省内经区医共体转诊的,补偿比例提高5%。未转诊的(急诊急救除外),原则上补偿待遇不变。省外未经转诊补偿比例下降10~15个百分点。以下三类情形之一者须除外:在省外医院就诊住院前3个月内,因同一疾病在省内三级医院有过住院记录或新农合补偿记录;因急诊、急救在省外医院就近住院;省外务工或省外常住人员在省外医院就近住院。须提供下列证据性材料之一:用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务工者居住证、自营业者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合同或其它可信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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