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限购政策内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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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年合肥尚未出台新的限购政策,仍沿用去年的政策,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肥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物价局 市工商局 市金融办 市政府新闻办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含以居住为主的商住用地,下同)供应力度,今年内市区再供应5000亩居住用地,力争全年全市居住用地供应超10000亩。优化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商住用地比例,提高上市土地的居住用地占比。在规划设计时,主城区内90平方米左右中小户型新建商品住房占比不低于50%,满足刚性需求,兼顾改善性需求。

二、开展已供居住用地专项清理

成立市已供居住用地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国土、规划、建设、房产、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参加,对已供居住用地的合同履约、规划、施工、预售、竣工等各环节进行专项督查,每周一调度,逐项落实开发进度计划,重点解决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开竣工、预售许可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三、严格居住用地供应条件

竞买人报名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竞买时,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其中1宗居住用地的竞买。2012年1月1日至新的出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6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居住用地超过已供应居住用地总量2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暂不得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用地竞买。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竞买保证金比例为参考总价的50%-100%。土地出让金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四、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住房金融监管

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关于限购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相关政策,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核查;金融监管、房地产管理等部门要严格查处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六、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

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七、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

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同一项目、同类房屋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再次申报备案价格超过6个月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八、落实特殊人群住房保障措施

分类梳理全市人才住房“刚需”,加快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制定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售。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2017年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不少于1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解决其居住困难。有关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加快分配入住。

九、强化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违规预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价格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价外加价”等违反价格管理行为。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严厉打击“捆绑销售”、发布和炒作虚假广告信息、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房产、建设、国土、规划、物价、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

十、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正确分析、及时报道和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评论误导群众。对捏造信息、虚假报道、制造和传播谣言的新闻媒体和个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资讯:合肥三县是下一个“限购区域”?专家:不排除限购可能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经成为2017年楼市的写照。两会过后,又一轮城市楼市调控政策密集发布??已经属于南京郊区的高淳、溧水、六合三个区域限购;同属于中部省会城市的长沙昨日正式发布通知,公积金购房提高首付比例……

从去年起就是楼市热点的合肥,将是下一个出台楼市调控政策的城市吗?昨日,省城多位专家告诉记者,如果三县住宅价格过快上涨,不排除合肥调控政策会进一步跟进的可能。

A 市场:肥西一楼盘均价过万 开盘不到一小时卖完

在合肥市经开区工作一年多的小林告诉记者,进入2017年之后,肥西县的楼盘只要开盘就售罄,而且价格压根不低,才工作一年多的他眼看着连肥西的房子也买不起了。就在上周,肥西繁华大道那边的一个楼盘开盘,均价已经是10996元/?,276套高层毛坯房源一个小时不到就卖光! 他这种首付都不够的,更不敢想买房了。

昨日,记者查询了合肥物价局的官方网站发现,进入2017年之后,三县住宅的价格也在攀升,昨日最新备案的肥东县华盛南院(位于新安江路与沿河西路交口),共160套,最高备案均价12799.72元/?。就这个价格,已经不低于合肥新站区、瑶海区的新房房价。

“如果合肥楼市调控政策不跟进,最早4月下旬,最迟8月中旬,合肥房价就有挣破约束的内在驱动力。”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表示。合肥楼市政策如何跟进?“就是跟着南京,亦步亦趋,一毫毫都不走样。”凌斌说。

而记者翻看南京市最新公布的楼市政策,在已经相当于郊区的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合肥会跟着南京学,三县楼市也会加上限购枷锁吗?

B 专家:不排除针对三县出台调控政策的可能

截至目前,已有近20个市、县、区相继出台限购或限购升级措施。当新的一轮限购潮来袭之际,业内都在担心四小龙之一的合肥是否会跟进时,国家统计局恰逢其时地公布数据显示,合肥房价迎来了四连跌。即使是合肥被点名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偏大,也不能否认合肥楼市调控取得的成效,合肥业内人士普遍认为。

作为长期研究合肥楼市的资深专家,凌斌老师就给这一轮合肥楼市调控的效果以“高分”,自去年10月份以来,合肥的限贷、限购、限价等调控政策是正确的,并且是认真贯彻、坚决落实的。正是坚持了调控政策,楼市数据表现良好,从统计数据看,合肥不仅做到了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环比不增长”,而且做到了“价格指数环比不增长”。

合肥是否会进一步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如果合肥楼市调控政策跟进,会有哪些政策出台的可能?虽然专家们的观点有分歧,但最终焦点都集中在了三县区域。

中国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专家孟祥远教授认为,“合肥调控还是要严厉一点”。这种严厉不仅体现在限购的区域范围上,体现在购房者的身份上,更将体现在对于购房门槛的限制上,如长沙提高公积金首付比例这种。

而省内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分析认为,合肥如果要跟进楼市调控政策,可能会在以下几个方面跟进:首先,扩大限购区域,将合肥三县纳入限购范围内,杜绝三县出现房价上涨过热的局面。其次,提高首付比例,尤其在公积金贷款方面,继续提高购买首套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等。除此之外,外地人购房的社保年限增加,收紧银行贷款利率折扣都是可能将采取的措施。

合肥万途营销总经理孙宜庆则认为,合肥楼市限购等调控政策已经控制了房价上涨速度,包括肥西在内的县城房价也开始备案调控,合肥升级调控政策的可能性不大。但同策咨询安徽分公司市场总监刘乃元认为,很有可能在五一前,合肥市将针对非限购区域的三县出台调控政策。

C 部门:增加住宅用地 给楼市“降温”

“从今年1~2月份来看,合肥累计销售面积不及以往两个星期的累计数量,这种现象如果长期下去,购房者的基本刚性需求可能得不到满足。”凌斌认为,如何从土地、财政、金融、税收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值得思考。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国土局查询,按照合肥市2017~2019年住宅用地滚动供应计划显示,合肥三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约为32500亩,远超之前。而且各年度具体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按照年度房地产市场状况、供需预期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而就在本周五下午新一轮土地出让计划中,合肥市国土局在土地出让要求中明确规定,这些地块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7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这也就意味着,这些项目还没有入市,住宅已经被“限价”。

从今年已经成交的住宅用地来看,未来一年刚需们不用担心买不到房子,因此不用着急入市,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但要选择性价比较高、热门区域的房子,还得“碰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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