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限购政策最新通知

思而思学网 2023-12-03 19:00:24

广东东莞市21日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东莞市房地产市场政策,以确保商品住房价格平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东莞限购政策最新201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确保商品住房价格平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强化土地供应与房地产市场调控、去库存联动机制,优化区域土地供应节奏和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量较少的区域,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高的区域,控制住房用地供应量。加强全市房地产用地规划调整,适当增加住房用地比例,减少非商品住房用地比例,减少商住混合用地的供应,加大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加大存量住房用地盘活力度,全面清查历年来已出让存量住房用地的开发建设情况,加快土地开发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属于自身原因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该受让人纳入土地市场诚信黑名单,禁止该受让人及其关联企业参与全市土地竞买活动。

二、创新土地供应条件。探索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人才房(保障性住房)”“限房价、竞地价”等新型房地产用地交易方式,促进土地市场理性平稳,严控地价过快上涨。竞买申请人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否则将导致竞买失败及竞买保证金损失。

三、加强房价备案管理。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价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实施前未备案的,以首次备案价格计),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开发企业取得发改部门房价备案回执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住建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逾期将不予办理,开发企业需重新到发改部门申报房价备案。

四、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伪造购房证明、规避限购等行为,如造成房屋交易风险或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执行。金融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预售商品住房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批次销售。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不得采取明示或暗示房价即将上涨、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禁止虚假广告宣传。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采取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等方式,加大惩处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的违法违规不正当经营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相关新闻:一线城市周边区域纷纷加码调控 廊坊限购 东莞限价

在北京、广州、郑州、石家庄在上周五相继加码调控后,这些热点城市的周边区域也开始进一步收紧楼市政策。

3月21日,有消息称,廊坊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显示,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实现限购的区域则为廊坊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区、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

同时,用公积金贷款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最低60%;停止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上述政策自3月22日起实施。

“近段时间以来,在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内,不论是北三县还是其他地方,房价涨幅均比较明显。实际上,由于京津冀周围区域因为价格绝对值较低,再叠加各种利好集中落地,导致投资需求旺盛。市场炒作氛围浓郁,所以出台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但是目前市场供需结构非常紧张,所以预计这一政策缓解作用较弱。毕竟从廊坊本次新政策的内容看,与目前一、二线城市执行的限购政策力度相差很大,投资者比较容易获得购买资格。且从环北京区域目前提出的楼市政策看,大部分区域只针对外地户籍无社保要求的限购已经基本影响不了市场,所以目前各地的限购政策实际影响非常小。”

张大伟指出,从房价角度看,这些区域投资需求占比较高,目前的房价已经出现泡沫化趋势。

而在廊坊针对购房人群升级限购的同时,紧邻广州的东莞则出台了针对开发商的限价令。

根据相关要求,在东莞的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价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实施前未备案的,以首次备案价格计),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本次在出台限价令的同时,也鼓励企业降价销售。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

此外,在楼市火热的南京,其周边的句容也开启了调控措施。具体政策包括调整商品住房购买政策、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等五方面内容,调控周期暂定为半年。“句容楼市近期比较火热,主要需求属于南京限购后溢出的购买力”。分析人士称。

对此,张大伟预计,“环北京、上海及部分热点城市的调控政策可能继续全面升级,未来全国限购范围还将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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