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天津房屋限购政策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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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2017天津房屋限购政策吧!

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调控加码!意见中指出,天津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此外,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司智认为,此次天津限购凶狠的一招在于外地人需要缴纳连续两年社保和纳税,并且严格执行,补缴的一律不认。这一点上非常清晰的指向了环京区域的武清、宝坻等地。不管京津冀一体化的概念多么的强大,天津政策相当于彻底还原了武清宝坻居住属性,对投资客来说是灭顶之灾。之前买武清的90%是北京与河北民众,在不允许补缴社保的情况下哪里还有资格去购买,而且将来如果不去工作生活也并不会真的去缴税、社保等。不仅是天津,其他二线城市也是类似的情况,还原到13年逐个梳理省会城市,基本价格都要大幅度回调。由于天津过去整体房价过于高位,这种产业与人流基础不扎实的城市,房价都会受到巨大冲击,预估天津城区回调25%以上,武清、宝坻回调30%以上,滨海新区情况不明。

延伸阅读:天津限购政策解读

持有一套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居民暂停再次购买

根据天津昨晚颁布的实施意见,4月1日起,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除采取区域性住房限购外,实施意见还从深化差别化住房信贷、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密集调控

“限卖”为楼市调控新动向 整顿并关停违规中介为调控重点

据央视报道,值得关注的是,最新的这一波楼市调控出现了一个新动向:限卖,主要是针对新购房者买房后的限卖措施。比如广州和青岛,新购买的住房需要在取得不动产证两年后才能转让或交易。以前,各地对于销售的限制主要是从税费上进行调控,比如不满两年的新购房出售时税费会比较高。但现在,已经直接采取了限卖措施,这是一个新动向,有利于遏制频繁交易炒作。

青岛市国土房管局30日发布通知,青岛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通知还强调,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这已是青岛市在今年3月15日后,再次发布的楼市调控政策。

除了限卖这一新动向之外,这两天反馈出来的调控措施还有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将整顿并关停违规中介作为调控重点。住建部早前表示,加强二手房市场管理是调控当务之急,各地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尽快稳定二手房市场。对于市场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特别强调必须严厉打击,出头必打。

对于近期的楼市调控趋势,业内人士则表示,不管是限购政策调整,还是规范房企中介的买卖行为,目的都是让房地产市场逐步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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