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资讯吧!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银监会天津监管局31日晚发布通知称,在天津无房无贷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有一套房或无房有贷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60%。
通知称,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通知强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各商业银行要防范住房金融风险,加强对借款人购房首付款来源、收入、婚姻、住房等情况真实性的核查,严格落实收入偿债比管理要求,认真查询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该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
31日晚,天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厦门、青岛等多个城市实施了“认房又认贷”的楼市调控政策。而截止3月30日,全国已经有超过40个城市出台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20余次。
天津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一、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四、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五、各商业银行要防范住房金融风险,加强对借款人购房首付款来源、收入、婚姻、住房等情况真实性的核查,严格落实收入偿债比管理要求,认真查询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六、本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