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变更?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法官指出,抚养权归属的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二是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但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法院才会支持变更。
广东男子冯某与同乡陈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两人2012年离婚时,法院判决儿子归冯某抚养,女儿归陈某抚养。但是陈某在离婚后对女儿不闻不问,没将女儿带在身边抚养,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女儿也一直随同父亲冯某生活,生活费、教育费都由父亲一人提供。庭审中,冯某已满10岁的女儿表示希望能和父亲一起生活,且冯某有稳定收入,其父母健在,有能力照顾小孩。为此,法院判决,变更冯某女儿的抚养权,由冯某抚养。
法官指出,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孩子抚养权证据的收集途径。
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想办法到其工作单位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2、走访对方的邻居、朋友及居委会,收集对方长期不良嗜好或者未尽到抚养义务及虐待子女的说明和证明;
3、向其亲友打听其身体情况,去医院查询其患病证明;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多和孩子沟通,争取取得十周岁孩子的同意证明;
6、若其出现被拘留、被服刑等情况,可委托律师向司法机关调取。
注:文中部分系节选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杨盛承法官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