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龄老人补贴政策,乌鲁木齐农村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思而思学网

高龄人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那么2019年乌鲁木齐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如何规定的?乌鲁木齐农村高龄老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新规定?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乌鲁木齐高龄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

新疆给予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200元。
自治区有关高龄补贴的政策具体规定是,每半年发放一次,凡具有社区户籍,当年12月31日年满80岁以上(含80岁)的老人就能领取。80岁到89岁的老人,每月补贴50元,半年补贴300元;90岁到99岁的老人,每月补贴120元,半年补贴72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200元,半年补贴1200元。

一、享受《乌鲁木齐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老年人的范围:

凡是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常住户口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以按照《乌鲁木齐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享受老年人优惠服务和优惠待遇。

二、办理《老年人优惠服务证》和《老年人优惠待遇证》应具备哪些条件、需提供的证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有乌鲁木齐市常住户籍的,以及户籍虽不在本市但在现居地常住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的外地老年人,60周岁以上可申领《老年人优惠服务证》、65岁以上可申领《老年人优惠待遇证》

(二)需要提供的证件:

1、乌鲁木齐市常住户籍户口的需提供:

(1)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2、外地户籍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的需提供:

(1)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2)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详细家庭住址及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可以持所需证件和照片到区(县)老龄办办理,也可以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提供所需证件和照片,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老龄工作的人员到所在区(县)老龄办统一办理。区(县)老龄办进行即时办理。

三、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和《老年人优惠待遇证》享受的待遇: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享受下列优惠服务:

1、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

2、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3、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

在国际老年人节(10月1日)、全国老年节(农历9月9日)和自治区老年人节(9月15日)期间,60-64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优惠待遇。

(二)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待遇证》,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1、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园中园除外;

2、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场所进行健身或者其他体育锻炼活动;

3、免费参观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和纪念性陵园,免费办理公共图书馆借阅证;

4、到影剧院看电影、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实行半价优惠;

5、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6、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7、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