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买房最新政策及本地外地人购房条件和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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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兴的国际旅游城市,张家界旅游人次迭创新高,而张家界旅游地产也受到了越来越多外地购房者的青睐,随着“对标提质、旅游强市”的深入推进,“以澧水河为轴带、八个组团和一个城市功能新区”的空间结构成型,张家界宜居性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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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设新作为,张家界房地产市场将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优化库存结构、稳定房地产市场为导向,统筹实施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符合市场规律、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逐步形成“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良性发展格局,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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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限价房管理办法

为加快市中心城区项目建设进度,调整被征收拆迁安置户住房供应结构,规范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家界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 7号)。

简评:限价商品房遵循就近布点,相对集中建设,严控规模,就近安置,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被征收拆迁户在限价商品房发布销(预)售公告3个月内,凭“准购证”到相关售楼部选房并交纳房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新开工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按10%比例配建限价商品房。

5月16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动态监管,强化信息公开,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依据国务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简评:该通知加强了张家界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了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6月4日: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

为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住房租赁管理,推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99号),结合张家界市实际,下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市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15号).

简评:该通知的重点是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

7月19日: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扶持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扩大增量与盘活存量相结合、解决住房问题与服务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优化提升各项政策措施和要素环境,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简评:该方案兼具供给侧和需求侧,一方面扩大租赁住房增量、盘活存量房;另一方面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多层次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能够有效化解当前住宅市场暂时供不应求的难题。

7月20日:整顿中介“张十一条”出台

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活动,7月20日,市住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的通知》(张建发〔2018〕107号)。出台了打击炒房卖号、规范经纪行为、强化行业管理、加大执法检查等11条举措。

简评:通知保护了房地产交易及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月27日:购房契税奖励受理期限

为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房地产行业实际,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简评:建立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无论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房产中介都将纳入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遏制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各种乱象,保障购房者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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