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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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应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到哪里办理?需携带哪些资料?

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应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也可直接到户籍地乡镇或县级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不同年龄段人员参保在政策上有什么区别?

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参保人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积累越多,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

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制度实施时已达到或超过60周岁并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符合领取条件,则不必缴费,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领取养老金前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参保人应如何缴纳保费?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于当地规定的缴费期内,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存折)。对于暂不具备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条件的地区,可暂由县级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收费或由村协办员代收保费。

参保人缴费,政府和集体是否给予缴费补贴?

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缴费补贴,自起,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到哪里办理?需携带哪些资料?

参保人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户籍性质、缴费档次、特殊参保群体类型、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号码、社会保障卡号等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变更登记表》。

哪些资金可以记入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名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填写《待遇领取核定表》。

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怎样计发?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参保人员死亡后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的怎么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经领取待遇的,可以跨地区转移吗?

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生存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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