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医疗保险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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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定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医疗保险事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费160元,政府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60元,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了筹资总额的74%。

定州2017医疗保险政策

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暂按以下标准筹集资金

一 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

1、对低保、重残、五保户等城乡困难居民,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及所有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参 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不缴费,其参保费用参照《河北省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民[2004]11 号)、《河北省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冀财社[2004]21号)和《河北省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 平解决困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节》(冀人设发[2016]47号)规定予以补助。

2、城乡居民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18周岁以前,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负担。

3、对60-69周岁、70-79周岁老年人的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民政局分别按30%和50%的标准予以救助,不足部分由个人 缴纳。

此条规定所涉及人员的年龄界定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2017年中央、省、市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

三、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费,不享受各级政府补助。

通知:近日不少网友留言咨询医保交费时间,今天上午小编联系了人事局医疗保险所,由于2017年定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所需要对各城区和乡镇办负责征收医保费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缴费工作将很快开展,也请大家不要着急。

定州2017参保

参保以户为单位,携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村街(社区)办理缴费工作,如果家庭成员已缴纳医疗保险,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缴费证明。因以户为单位进行缴费,学生不再到学校另行缴费。外地在本地工作者,可以先办理暂住证,然后到暂住证所在地办理缴费。

贫困、残疾人员等七类人群保费政府“埋单”

低保、重残、五保户等城乡困难居民、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及所有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城乡居民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18周岁以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

对60-69周岁、70-79周岁老年人的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民政局分别按30%和50%的标准予以救助。

转外异地就医的报销起付线由原新农合的4000元降低到3500元;药品目录新增1100种;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比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提高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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