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儿医保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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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少儿医保政策具体如何?想必很多爸爸妈妈都想要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1.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简称“保障对象”)是:①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②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20 周岁,在各类中等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和特殊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③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等。

2.哪些人员可参照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具体是:①经上海市人事部门批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②符合上海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是上海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上海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

3. 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和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50%。

上海儿童医保报销标准

一、本市中小生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门急诊待遇

享受门急诊及住院待遇分别为:门急诊起付线300元/年,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5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住院一级医院起付标准50元/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8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00元/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7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60%。逾期参保的,除新生儿和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外,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住院标准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55%调整为60%。

延伸阅读:上海少儿城镇医保怎么办理

1、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是: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本市18周岁以上城镇户籍人员,以及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报销50%,门急诊报销50%。为鼓励“小病进社区”,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门诊就医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

2、本市户籍的,要带好户口簿,持外来居住证的带好《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通知书》 和父母的身份证,同时,带上60 25元钱。 到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医保服务点领取或通过本市医保网站(http://www.shyb.gov.cn)下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表一),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如果交综合保险的话。补助有:----领取的费用只有住院费用,且费用必须是在医保范围内的,特需费用(如伙食费、单间费、导乐费等)是不在报销范围内的

----住院费用(必须是医保范围内的)超过1500元的部分平安保险给报销80%,1500元及1500以上的20%由用人单位承担(12333回复这是强制性的,单位必须给报销,否则可以保留原始凭证去申请仲裁)。

如果外来人员交城镇保险的话,享受上海人一样的待遇。第一项:生育生活津贴经测算,平均每人享受医疗期限大约为4个月(三个月90天+晚育30天),则人均生育生活津贴是2892元×4=11568元人民币(按照全市月平均工资2892元人民币计);第二项:生育医疗费津贴是3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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