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生儿医保政策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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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医保政策,今天准备了河北新生儿医保政策2017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新生儿医保属于城镇居民医保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居民医保审核科科长李文介绍,新生儿医保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一部分,都是自愿参保。但在相关的文件中,并未有新生儿医保的单独行文。也就是说,新生儿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报销的内容和报销比例与城镇居民医保是一样的,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比如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一次性贵重医用材料最高限价办法,以及异地急症住院、转院、异地安置就医、门诊特殊病鉴定治疗和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范围等管理办法,都是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唯一有所不同的是,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用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基础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适当增加,并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新生儿3个月内办理医保最划算

李文介绍,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支付期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缴费期为每年6月1日至11月30日。也就是说,是头一年缴费第二年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但是,对于新生儿出生的第一年,可以享受不一样的待遇。新生儿医保主要报销新生儿住院产生的费用。父母如果想为新生儿办理医保,最好在出生后3个月内申请,这样新生儿从出生那一日开始,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在这期间新生儿因病住院,就可以按照规定报销一部分费用。如果父母在3个月以后才给新生儿申请医保,那么从参保次月才可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那么如何为新生儿办理医保呢?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保业务科科长郭凯介绍,申请新生儿医保,只需要持有新生儿的户口本,带有户主页和新生儿户口单页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也就是市、县的医保经办单位进行投保。需要缴纳的费用是50元,第二年续保时,则可以直接到社区进行申请登记,然后在相关的银行卡中存入足额的钱即可。

续保须到社区机构办理登记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居民业务科科长郭凯介绍,以前,居民自愿参加居民医保进行续保时,只要直接到社区进行登记并将保费交给社区即可,到期后由社区统一转交给社保局。从开始,我市各区的参保居民,变为采用中国银行的借记卡进行缴费。一些家长以为,只要将钱存在银行卡里就可以续保。其实不然,家长在为孩子存钱后还要到相应的社区办理续保登记。有了登记,社保局才能通知银行将缴纳医保的钱划拨到居民医保基金里。同理,其他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在存入足额的医保费用后,也必须到代办机构办理登记。

无论是新生儿还是普通的城镇居民,连续缴费参保可从享受待遇的第二年开始,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

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也不相同

李文科长说,很多居民认为,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为基数,根据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其实是认识上的误区。无论是新生儿还是普通参保居民,住院时所用的药品不一定全部属于可报销的范围,比如住院期间居民花费1万元,但其中只有9000元属于报销的范围,那么就只能以9000元为基数,减去起付线,再乘以相应的比例进行报销。

同时,《张家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也规定了住院的起付线,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转院800元。也就是说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超过了文件中规定的起付线才予以报销。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分别为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转院55%。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无论是学生儿童还是其他参保居民均统一提高到6万元。

大病保险最高可赔付20万元

此外,李文科长还介绍,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已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属于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新生儿也不例外。

居民医保支付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费用后,自付的合规医疗费数额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合规医疗费,是指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范围内的费用。

大病保险基金赔付保障对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的年度起付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2万元。大病保险医疗费结算年度与居民医保相同。按医疗费结算年度计算,保障对象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数额在起付标准及以下的,大病保险基金不予赔付,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按自付合规医疗费用额度分段确定赔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0元的部分赔付50%,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的部分赔付60%,100000元以上至最高赔付限额的部分赔付7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大病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20万元。

延伸阅读:河北省宁晋县新生儿医保出新政

新生儿自出生到办理参保手续需要一个过程,并且新生儿出生后患重症医疗费用大,但相关费用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家长负担较重。为缓解家长经济负担,保障新生儿合法权益,宁晋县人社局医保中心即将把新生儿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

据相关规定,新生儿可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新生儿合影照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医保中心进行缴费登记,新生儿每人缴费30元(含大额医疗保险费10元)。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自然年度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这项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医保待遇报销期限,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到参保缴费的空当期,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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