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入推进养老医疗保险改革【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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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月11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在社会广泛关注的养老、医疗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改革。

2015年我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头戏”,就是在全国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议部署,要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深入研究改革配套政策,做好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准备,提出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政策措施。

每年,退休人员都十分关注养老金是否会调整,会议传递出一个好消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继续调整。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十一连调”,养老金水平由月人均1575元提高到2515元,居全国第9位。会议部署,今年将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因为去年我省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所以今年将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并适度调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面,2015年我省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了全体参保居民,目前累计补偿180.7万人次、37.8亿元。当前,我省大病保险制度在参保的城乡居民中推行,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并未建立这一制度,参保城镇职工实行的是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会议部署,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和补偿政策调整机制,健全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与管理体系,今年建立全省统一的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此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是我省的一项创新,这一制度由青岛首创,主要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难题,2015年获得了中国政府创新奖。目前,我省已经在4个市试点这一制度,会议部署,今年将在具备条件的市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会议同时部署,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适时制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做好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山东省工伤保险规定,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扩大工伤预防试点。

今年,我省还将加快实现社会保障人群全覆盖。完善参保缴费政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大力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力争将公务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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