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及报销比例最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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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台后,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一解读。据悉,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从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民今后办理出入境证手续将更加方便快捷,不仅网上办证服务得到优化,还能通过微信预约以及支付。此外,非沪籍居民在上海办理出入境手续将不再审核社保、户口等资料。

港澳签注可在各出入境办证大厅自助办理

据介绍,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办证大厅逐步推广电子港澳签注自助服务,7月15日全部启用;年底前,延伸至部分公安派出所,提供多点、多渠道、高效率的出入境办证服务。

“网上、微信支付”办证服务功能逐步推出

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办证收费窗口将开通POS机刷卡支付功能;年内,逐步推出微信、银联卡在线等出入境网上支付新功能,实现快捷、便利缴费。此外,预计今年年内,实现网上办证量占出入境办证总量的比例从目前的20%上升到50%;实现微信预约办证超20万证次。

非沪籍居民在沪办理出入境不再审核社保

以往,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分为7种不同的身份类别,可办理相应种类的出入境证件。申请时,需提交连续一年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如今,根据上海公安新出台的《关于扩大非上海户籍居民在上海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和二代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赴港澳定居除外),不再要求提交其他证明,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

相比原有政策,新政策带来的第一个变化是放宽了办证条件。例如,按照原政策,要求最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但很多人才由于工作未满一年,或是更换工作造成社保缴纳中断,而无法满足办证条件。新政策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对居住时间也没有要求。

第二个变化是扩大了办证范围。比如有些在上海的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外省市居民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现行政策,不能异地办证,只能回户籍地申请出入境证件。新政实施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申请人,在提交单位同意办证的意见函后,就可以在上海办证。

第三个变化是简化了办证手续。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现就本市居民医保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2015年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本市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一)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按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二)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暂维持上年办法,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参照2015年居民医保的50%执行。

(三)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10月至12月。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中,本通知规定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1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12月31日。

4月-2017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4月-2017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593960%=3563元;

4月-2017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5939300%=17817元。

上海市社保(5险) 最低(高)缴费基数社保费用201604-201703

4月1日起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说明:

1、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0.2-1.9%)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附:上海医保政策

1大病医保全覆盖

柏万青代表提出,把多种保险引入医保盘子,以提高本市职工和居民的医保报销水平和保障覆盖面。市人保局已对此建议予以采纳并解决。

近期,上海制订了《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四家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居民大病保险。

也就是说,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居民大病医保合同,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使原来不能享受大病医保的居民医保拓宽了服务,遇到癌症等大病重病时,保障程度大幅提高。

同时,四家公司有204个服务网点,居民可以自行选择。据最新数据,大病保险目前已经在居民医保中实现了全覆盖。

2所有街道(镇)平均至少有3家医保定点药店

不少代表提出,大型居住社区和人口密集区域,居民就医仍然存在困难,应当增设医保定点药店,方便居民购药。

记者了解到,目前顾村馨家园、北翼菊盛等地区均已解决了缺少医保定点药房的问题。

截至今年9月底,上海已累计14次扩大增加医保定点药店,目前全市医保定点药店达716家,所有街道(镇)平均至少有3家,方便了参保人员就近配药。

下一步,诸光路、青浦新城、绿地21世纪等大型居住社区都将列入扩点的重点考察区域。

3中医门诊也纳入医保

对于代表提出的把药店中的坐堂中医门诊部也纳入医保定点的建议,市人保局也一并采纳。

蔡同德堂中医门诊部等5家开设在定点药店中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医坐堂门诊部已经先行一步纳入医保结算。

下一步,纳入范围还将扩大。

4社区医院单次配药增加到1至2个月

不少代表对社区配不到药、处方有时间限制提出了意见。

市人保局昨天透露,这个问题现在也解决了,自8月起,所有和社区家庭医生签约并纳入社区慢性病管理的慢性病人,单次配药量可以增加到1至2个月。

此外,社区用量大的一些药增加了采购量,还增加了需求大的新品种。

为解决群众反映的个案问题,市人保局和卫计委设立联合投诉电话33976100,专门受理关于限量配药的投诉。

5大病重病用药已经全部报销 自费药入保有望

还有代表提出,将部分自费药和自费化验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市人保局昨天透露,这些建议也采纳了。目前,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大病、重病治疗用药全部纳入上海医保报销范围。

根据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采取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

下一步,上海将在价格谈判、企业降价的前提下,通过“医保出一点、个人负担一点”的方式,进一步减轻病人的用药负担。

而对于自费化验项目,市人保局明确表示,所有疾病治疗必须的临床化验类项目已经全部纳入医保支付,下一步还将根据诊断治疗需要,按照安全有效、费用合理、保障基本的原则,继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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