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威海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报销比例一览
201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档案托管人员社保缴费工作目前已经启动,集中缴费期为1-4月份。
根据威海市现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等,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应标准予以支付。
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普通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调整为350元,二档缴费标准调整为500元。
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
缴费档次不同
医保报销待遇也不同
2018年,普通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350元。参保居民按照一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普通成年居民二档缴费标准为500元,参保居民按照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含4万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超过4万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三级医院均为70%。缴费时,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任选一档或者二档缴费档次,并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报销待遇。
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今年缴费标准调整至180元,享受二档的医保报销待遇。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参保,出生后30日内参保且其父母任何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出生当年不缴费,享受未成年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
参保居民缴纳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时,可通过两种便捷缴费方式进行。
一种是下载“威海人社”APP,足不出户便可为全家人缴费(包括未成年人),非常方便快捷。
另一种方式是携带身份证、银联卡,就近使用布设在经办机构、镇街社保所、村居委会、工行网点等处的社保自助终端机缴费,同样也很方便。
温馨提醒
参保居民应当在规定的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年度医保费。选择的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度内不予变更。若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须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抓紧时间在规定时间缴费。
问:哪些费用可由居民医保报销?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居民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等,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应标准予以支付。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第一、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自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问: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答: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不同缴费档次予以支付。
参保居民按照一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参保居民按照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含4万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超过4万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三级医院70%。
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范围。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