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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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海南省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是明显高于海南省城镇医保的报销比例,一般来说,海南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大约是70%只80%,海南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大约为50%。海南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大约比城镇医保报销比例高20%左右。这是因为职工医保的缴费额度以及构成要比居民医保多的多,职工医保的缴费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且单位承担较大部分,个人承担较小部分。2019年海南省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能报销多少钱?本文将为你介绍关于海南省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知识。

海南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据了解,根据182号文件精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后,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三亚市按一档缴费的参保人,执行全省统一的缴费标准;按二档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其个人缴费标准暂时按该地区现行规定标准执行,待条件成熟时逐步统一标准)。

个人缴费减免方面,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城镇非重度残疾人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50%。所需资金从市、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

待遇方面,明年起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35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城镇参保居民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统一为: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90%和10%;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75%和25%;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65%和35%。

小编了解到,目前海南省各市县每年下半年开始征缴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但各市县的筹资标准和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标准,存在一定差异,2018年1月1日起琼人社发182号文件正式实施后,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将实现统一,这将标志着海南省城镇居民医保实现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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