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病救助政策及医保报销比例和条件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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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政策是针对重大疾病,所推出的救助政策,主要面向广大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政策的推出,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那么大病救助怎么申请?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下文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根据大病救助政策,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那么2019年东莞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呢?东莞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和调整有哪些规定么?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东莞大病救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医疗救济

21年累计救济33569人次

救助范围:东莞在1996年设立了市医疗救济基金会,东莞籍市民或在东莞市范围内工作、生活满一年的新莞人及其在莞子女,因重大伤病而本人及家庭、工作单位确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的,可向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申请医疗救济。


救助成果:21年来,市医疗救济基金会积极对患危、急、重病和意外受重伤的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济,累计共救济贫困危重伤病者33569人次,发放救济金总额14221.43万元。

如何申请

第一步:受理申请。申请人到所在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据实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镇街初审。各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受理救助申请后,完成调查、核实、初审等工作,及时将初审合格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市医疗救济基金会。

第三步:审批。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办公室收齐申请材料后,分批呈领导审批。

第四步:救助。审批完成后,市医疗救济基金会通过申请人所属镇街(园区)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款。

第五步:存档。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存档,登记、统计。


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项目首批17人获救助

救助范围:2017年3月1日,《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正式颁布实施。福彩关爱临时救助是对因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性意外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家庭经济出现重大困难的群众给予的临时性经济援助,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罹患重大疾病,12个月内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商业保险理赔、基本医疗救助、政府临时救助及接受其它社会救助后,累计8万元以上(含本数),确实存在困难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火灾、溺水或触电,导致伤亡,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驻莞现役军人或随军家属确实存在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

救助成果:“东莞福彩关爱基金”重大疾病项目从2012年正式实施,共救助患重病的困难群众1699人,发放救助金1880.1万元。


“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项目经过对第一批救助申请资料的审批,今年6月对符合条件的17名申请对象进行救助,救助金额37.5万元。

如何申请

第一步:受理申请。申请人到所在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据实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镇街初审。各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受理救助申请后,完成调查、核实、初审等工作。

第三步:市慈善会审核。各镇街(园区)及时将初审合格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市慈善会。市慈善会审核后,将符合救助条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在市慈善会网站进行公示。

第四步:公示。申请人名单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交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项目评审小组审批。

第五步:审批。评审小组收齐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六步:救助。审批完成后,市慈善会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受助名单,并通过申请人所属镇街(园区)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款。


个案分享

来莞务工人员因颅脑损伤入院获福彩关爱基金3万元救助

今年34岁的张先生于2006年来莞务工。2016年11月14日,张先生因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入院,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截至今年5月,张先生已产生住院医疗费40余万元,其中自付金额15万余元。

自从张先生入院后,一家人的重担落在了其妻子阿芬(化名)身上。但阿芬每月收入也仅有3000余元。为了给张先生治病,其家庭已负债累累。

今年5月,阿芬向东莞市慈善会提出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申请。经其居住地东城街道社会事务办及市慈善会审核,张先生家庭因病致困情况属实,符合《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救助条件。经市慈善会研究,同意给予救助3万元。6月底,救助金已发放至张先生的银行账户。

适用人群

只适用于大岭山镇户籍农(居)民

(其中新生婴儿出生,父母其中一方是我镇户籍农(居)民且不属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适用于本办法;至申请救助之日外地转入大岭山镇户籍的必须满3年)。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1年。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1年。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1年。

补助对象范围重大疾病救助对象范围:经三甲以上医院明确诊断为下述3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本镇户籍农(居)民,且属于初次发病的患者,本办法实施前发病的,将不纳入救助范围。心血管疾病救助范围:经三甲以上医院明确诊断因心血管疾病而导致手术且医疗费用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后个人负担费用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本镇户籍农(居)民,且属于初次发病的患者,本办法实施前发病的,将不纳入救助范围。身故补助对象范围:当年度身故的我镇户籍农(居)民;其中因违法犯罪或个人过错所承担责任而死亡的(如斗殴、自杀、故意自伤、吸毒等)以及五保老人,不在补助范围之内。补助标准
救(补)助对象
符合救助对象范围
一次性给予救助金
重大疾病
经大岭山医院审核通过
4万元
心血管疾病经大岭山医院审核通过5千元
身故补助经大岭山医院审核通过8千元

注:

30种重大疾病包括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

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0、双目失明;11、瘫痪;

12、心脏瓣膜手术;13、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4、严重脑损伤;

15、严重帕金森病;16、严重III度烧伤;17、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8、主动脉手术;19、多个肢体缺失;20、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21、深度昏迷;22、双耳失聪;23、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4、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5、语言能力丧失;26、严重重症肌无力;

27、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28、终末期肺病;

2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30、多发性硬化症。

申请程序要求重大疾病、心血管疾病1、申请程序: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带齐下述申请材料到所属村(居)委会进行办理,在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初审同意后,再经大岭山医院审核通过后,由镇财政部门拨付救助资金。2、申请材料:(1)大岭山镇农(居)民重大疾病救助申请表。(2)三甲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3)各项检查报告(心电图报告、CT报告、X光放射报告以及病理报告,具体需要提供何种报告由大岭山医院根据实际病种决定)。(4)村(居)委会出具申请人初次病发的证明。(5)申请人初次病发的个人声明书。(6)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7)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农村商业银行);如银行存折开户人系申请人家属,则需一并提供村(居)委出具的关系证明。身故补助1、申请程序:由家属带齐下述申请材料到所属村(居)委会进行办理,在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初审同意后,再经大岭山镇公安分局审核通过后,由镇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2、申请材料:(1)大岭山镇农(居)民身故补助申请表。(2)身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由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负责出具)。(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存折复印件(农村商业银行)、村(居)委出具的关系证明。(4)新生婴儿身故申请补助的需要提供其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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