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现金报销流程调整,只需要把所有报销相关材料送到参保的辖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局报销受理窗口,报销后的费用直接打入参保人员的银行卡中。
现金报销范围由于社会保障卡丢失、故障、未申领或结算系统程序原因未在定点机构直接结算而现金形式支付的,需要到市、区医保局报销的医药费。
门诊费用包括: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门诊特殊疾病、个人账户冲卡、异地居住个人账户提取等等;
住院费用包括:转外住院、异地住院、自行转外住院、急诊住院、外伤住院等等。
现金报销支付方式
现金报销医药费用需提供的资门诊医药费用:
①门诊票据
②门诊处方
③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④外转门诊费用需提供《大庆市医疗保险病人转院转诊申报审批表》,异地居住门诊费用需提供《大庆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⑤指定银行卡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⑥现场受理时按规定应提供的相关资料或情况说明。
住院医药费用:
①出院证
②结算票据
③费用明细单
④病历复印件
⑤外转住院费用需提供《大庆市医疗保险病人转院转诊申报审批表》,异地居住住院费用需提供《大庆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⑥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⑦指定银行卡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⑧现场受理时按规定应提供的相关资料或说明。
报销医药费时需提供参保人员的本人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俗称金融社保卡)及复印件;未领取到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可以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指定银行卡1张(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之一)及复印件(身份证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报销费用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一类银行卡(是否为一类银行卡,可以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或者到开户银行的营业网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