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德政发【2019】1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生儿不再随母亲的参保状态享受本年度内医疗待遇,需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仅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享受自出生之日起本年度内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自与医疗机构办理结算之日起,应于24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预期不予报销。
办理流程
1、办理时限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
2、办理材料
需携带户口本
3、办理地点
庆云县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
业务咨询电话:0534-3785602
4、办理时间
工作日随时办理
5、办理流程
参保人去所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然后去税务大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