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新农合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范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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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明年元旦起,全省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一样将平等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逐步实现城里乡下看病、报销“一个标准”。据了解,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中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大中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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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如何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筹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至12月,次年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多少?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以2017年度为例,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起报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200-800元报70%,800元以上报90%;

在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住院,起报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400-1500元报63%,1500元以上报83%;

在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住院,起报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0-3000元报55%,3000元以上报75%;

在市级三级医院住院,起报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900-4000元报53%,4000元以上报72%;

在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住院,起报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00-4000元报53%,4000元以上报72%;

在省级三级医院或省外住院,起报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1500-7000元报50%,7000元以上报68%。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2017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各地可按照当地人均缴费额的50%左右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左右,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控制在当地人均缴费额2倍左右。

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生育医疗待遇。孕妇产子定额支付自然分娩不低于600元。办法也对新生儿的医疗待遇和孕产妇住院标准做了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不低于600元,剖宫产不低于16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新生儿医疗待遇。而新生儿出生当年,就可以随参加基本医保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果父母不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可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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