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茂名居民医保网上缴费平台
1、缴费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2、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250元
3、参保缴费方式
(一)以家庭(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城乡居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参保缴费信息确认和代扣手续。2019年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如无申请暂停参保,2020年度默认继续参保,系统将自动为参保人代扣参保。
(二)新增参保人或修改参保缴费信息参保人,可在缴费期内携带资料:①家庭户口簿;②家庭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③家庭成员中代扣城乡医保费的社会保障卡,暂无保障卡的可提供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广发行活期存折或银联储蓄卡复印件及账户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各镇或村委会)签字确认修改《参保信息确认表》。
(三)按时将足额金额存入社会保障卡或代扣医保费的银行账户。
4、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居民可享受以下医保待遇
①门诊待遇:包括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②住院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合计达到48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一览表
待遇 乡镇卫生院 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院 二级定点医院 三级定点医院 转诊至市外医院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未经转诊和未办理异地居住备案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元) 200 200 500 700 1000 1000 1000 18万元
报销比例 90% 85% 75% 65% 降5个点 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 45%
大病保险 普通参保人 起付标准为9500元,报销比例为75% 30万元
特困供养人员 起付标准为1900元,报销比例为90% 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起付标准为2850元,报销比例为85% 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待遇 门诊诊查费 在市内二、三级公立医院改革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3元/人·次的门诊诊查费报销待遇;在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每次门诊一般诊疗费报销6.3元
普通门诊统筹 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支付比例为50%
门诊特定病种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3种,不设起付线,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5、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茂南区社保分局:(0668)2885131
电白区社保分局:(0668)5282027
高州市社保局:(0668)6639909
化州市社保局:(0668)7399062
信宜市社保局:(0668)8827156
滨海新区社保中心:(0668)5358202
高新区财政社保局:(0668)2635055
为了您和您的家人拥有一份医疗保障,请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茂名医保)